涉外遗产继承(涉外遗产继承遗嘱)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
法律主观:
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衫渗轿居或肆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试评述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关于涉外遗产继承的规定。
【答案】:1985年《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肆袭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可见该法采用的是区别制,而且是一条双边冲突规范。对于该条规定的动产继承。最高人民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3条指出:“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从而明确了在这个问题上时际冲突的解决办法。此外,一般认为,《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不仅适用于涉外法定继承,也适用于涉外遗嘱继承。
(2) 1986年《民法通则》虽仍然坚持区别制,但只规定了法定继承,其规定为“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3) 关于跨国无人继承财产的问题,《民法通则》和《继承法》均无明确规定。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191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义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遗产依中国法律即遗产所在地法处理。此外,《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配握,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由此可见,对于跨国无人继承财产,凡与中国订立的条约有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处理;没有条约的,按照中国法律处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位于中国境内的跨国无人继承财产中的不动产,一般收归中国国库;跨国无人继承财产中的动产,一般在互培雹庆惠基础上交给被继承人的国籍所属国家处理。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正常适用
法律主观:
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衫渗轿居或肆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喊备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婚姻遗产继承
法律主观:
涉外婚姻继承的方式: 1、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只要被继承人也在我国境内,则遗产继承均应适用我国的法律; 2、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则动产适用外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我国法律。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的遗产 ,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散亩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冲肆森,按照法定继承雹启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涉外遗产继承适用法律
法律主观:
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衫渗轿居或肆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喊备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遗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主观:
涉外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涉及到法定继承的,一般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闷粗数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凳岁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蚂首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
法律主观:
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衫渗轿居或肆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喊备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怎样处理涉外继承
法律分析:涉外继承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的遗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2、国公民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3、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物纤,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4、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吵蚂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升袭妹。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
一、中国人的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现如今,不少遗产继承当中可能都会有涉外因素。而这方面也是比较容易发生纠纷的,我国对涉外遗产继承也凯扮携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中国人继承涉外遗产和外国人继承涉外遗产两者适用的法律都不同,两者都要分情况来确定。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盯伏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在涉外遗产继承中,中国人继承遗产时:
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管不动产还是动产均适用外国法缺源律;
2、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
3、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
4、如果被继承人(必须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在我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律。
如何办理国外遗产继承
办理国外遗产继承的方式,具体如下:
1、办理身份证书。首先中国公民要持本人碧亮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明;
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及出国手续。如轮森果继承人本人亲自出国继承事宜,应当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明及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办理出国护照。也可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继承事宜,或委托被继承所在国的亲友、律师代为办理。但是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该委托才能生效;
3、了解财产状况,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办理遗产继承申请。继承人或代理人应当消息了解遗产的情况,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协助。
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悔桐宽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