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分配比例
遗产继承比例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具体如下: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应当先按遗嘱;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指戚理,被继承人死亡后,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3、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4、一般应当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5、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6、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7、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房产遗产继承如何分配比例
1、先将一方的房屋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然后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嘱继承的分配比例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确认,没有指定的,则一般比例均等;
法定继承的分配比例为,同一顺位的分配比例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纤枣: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森侍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此竖吵,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遗产如何分配比例
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按照《民法典》中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节目、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是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陆明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谨腔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早晌告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权怎么分配比例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镇耐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原则上按照同一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相等的原则。但是也可以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份额上不均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御仔春母;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6、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7、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戚告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8、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上所述,关于继承权这件事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分配比例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分配比例为配偶继承1/2,子女均分另外1/2,父母继承全部遗产或与配偶、子女按比例分配。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依次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遗产继承第一顺位中,包含了配偶、子女、父母三类亲属,其分配比例如下:1. 配偶继承1/2,子女均分另外1/2这意味着如果遗产只有配偶和子女两类继承人,配偶将继承1/2的遗产,而另外1/2平分给所有子女。如果子女数量不足二人,则配偶继承1/2,剩余部分归配偶独享。2. 父母继承全部遗产或与配偶、子女按比例分斗冲配如果遗产除了配偶和子女之外,还存在父母,那么遗产的分配比例将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子女,则配偶和父母各继承1/2的遗产;如果有子女,则配偶继承1/4的遗产,父母共同继承另外1/4的遗产,剩余部分平分给所有子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产分配,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处理。
如果没有直系亲属,那么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如果没有直系亲属,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依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双方的父母,然后是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其他亲属、民政部门。在这些亲属中,依照继承顺序逐一确定继承人空轿歼,如果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则依据他们间的继承份额进行分配。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三类亲属,其分配比例为配偶继承1/2,子女均分另外1/2,父母继承全部遗产或与配偶、子女按比例分配。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则依照继承顺序逐一确定继承人,在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的情况下,根据他们间的继承份额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帆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
1、遗嘱继承的分配比例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确认,没有指定的,则一般比例均等罩搜唤;
2、法定继承的分配比例为,同一顺位的分配比例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其他分配比例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漏孙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物凯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遗产继承比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槐轿唤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帆拍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衍生问题:
遗产继承的时效是多少?
遗产继承权的时效一般是60天,即接受遗赠的受遗赠人须在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铅凯另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如下:
1、生册戚前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嘱;
2、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州核陵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份额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对被继承人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氏尺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新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新的法律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配偶优先继承;
2、子女继承,配偶继承二分之一,子女平分剩余二分之一;
3、父母继承,父母平分全部遗产;
4、兄弟姐妹继承,兄弟姐妹平分全部遗产;
5、祖父母继承,祖父母平分全部遗产;
6、无亲属继承,遗产将归国家所有。
继承顺序的条件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遗产应当由其配孝拦偶、子女和父母进行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或者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法定原因而没有继承权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
3、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所述,新的法律继承顺序及分配比配偶优先继承,子女继承,配偶继承二分之一,子女平分剩余二分之一,父母继承,父母平分全部遗产,兄弟姐妹继承,兄弟姐妹平分全部遗产,祖父母继承,祖父母平分全部遗产行慎禅,无亲属继承,遗产将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档尘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