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工伤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
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一
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和茄磨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鉴定书由委托单位 (如交警大队)领取,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但是大部分县区等地方法医人数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 (如故纳竖意伤害未达轻伤的、 交通事故 未达重伤的)经常要一个月才能出鉴定书。. 1、受伤的所有医唤斗疗材料,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 (如果有),影像学资料 (尤其是伤时的),如果因本次受伤多次住院的,则每次住院的上述资料都应该准备好。.
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二
法律主观:
伤残鉴亩岁定并没有严格需要几个月后才能做,只是一般要等到治愈或者临床治疗稳定后才能进行。 3个月的说法一般是指族念的骨折,因为一般骨折3个月就能愈合或者基本稳定。 中枢或者外周神经损伤则一般要求4到6个月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伤情鉴定则可以在受伤当时做,或者等到痊愈后做也是可以的。但是以肢体功能或者后遗症做伤情鉴定则需要等到临床稳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迅穗睁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三
工伤一般六十日内鉴定伤残。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森陆卜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材料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
4、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需要的材悉答料如下:
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此穗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四
法律主观:
伤禅裂残鉴定并没有严格需要几个月后才能做,只是一般要等到治愈或者临床治疗稳定后才能进行。 3个月的说法一般是指的骨折,因为一般骨折3个月就能愈合或者基本稳定。 中枢或者外周神经损伤则一般要求4到6个月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伤情鉴定则可以在受伤当时做,或者等到痊愈后做也是可以的。但是以肢体功能或者后遗症做伤情鉴定则需要等到临床稳定。
法律客观: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猛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枝袭喊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五
一、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
1、伤残鉴定需要治疗终结才能做,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伤残鉴定机关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态搭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帆兄拿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尘此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鉴定伤残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伤残的流程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