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电话)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法律主观:
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劳动保障、卫生等行政知亮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主管人员组成。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鉴定是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判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塌颂伤残程度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客观: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对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程度鉴定的专门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下列机构、单位的代表组成:(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2)人事行政部门(3)卫生行政部门(4)工会组织(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现定,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组织上分为两个层次,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申请。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然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是不服初次鉴定结论而提出的再次鉴定申请。根据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设定两级鉴定委员会主要是为了保证劳动能力鉴定在程序上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有可能出现鉴定有失公允或者申请人主观认为鉴定的结论不客观公正的情况,因此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机会是十分必要的。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没有规定在县级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团猛郑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鉴定介绍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劳动能力鉴定发生在工伤认定之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否则将无法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比如:工伤认定书、医院病迅亏仿历、检查结果报告单、鉴定人员的身份证件等。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空闭: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由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将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和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的专家列入专家库中,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的备用人选。
省、地(市)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可以委托亩纤有资格的医院,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者设立劳动鉴定中心,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但应当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在哪个部门做
劳动能力鉴定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认定结束之后如果达到了工伤标准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尺并二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也就是说,各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单独设立还是合署办公,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工伤鉴定程序具体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纤迟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陵竖迹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做?
劳动能力鉴定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进行鉴定处理,具体情况下在发生工伤后应当第一时空裂穗间向上述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斗卜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工作人员来了解。
一、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做?
劳动能力鉴定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认定结束之后如果达到了工伤标准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源毁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定位,《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也就是说,各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单独设立还是合署办公,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关于鉴定程序,《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提出、提交材料、材料审核、组织鉴定、现场鉴定、委托检查、结论送达、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条件和期限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另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章专门规定了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目的是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加强监督,强化法律责任,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可能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预防和惩戒。
二、工伤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伤的鉴定处理是需要在具备相关资质的部门才可以办理的,只有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工伤鉴定报告才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相关部门不具备鉴定资质的,那么所形成的鉴定报告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