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未还意外死亡能要求其家属还钱吗
借款人意外去世,家人要还钱吗?
借款人意外去世,家人需要为其还债吗?
比如:小丽去年借给一个朋友10万元钱,约定三年后还款。结果前段时间这个朋友因车祸意外去世,朋友名下有一套夫妻共有的房子,市值150万。朋友去世后,房子的遗产份额由朋友妻子和孩子继承;那么,对于这个朋友欠小丽的10万元债务,是因朋友“人死债消”了还是应该由其家人“父债子偿”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干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对于像小丽遇到的这类情况,借款人未还款就意外去世了,那么借款人的债务不一定会“人死债消”了,也不一定就由其家人“父债子偿”。
具体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1、假如去世的借款人没有任何遗产。
由于借款合同具有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借款人,其家人没有还款义务,这时又没有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遗产,这种情况债务就有可能会“人死债消”了。
2、假如去世的借款人有遗产,但其家人放弃继承了。
这种情况下家人没有继承遗产,也就没有负担还款义务,这时的债务则不能让其家人“父债子偿”,但是可以从借款人留下的遗产中申请偿还。
3、借款人有遗产,其家人作为继承人也继承了遗产。
这时继承了遗产的家人同时也负担有偿还债务的义务,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吵或仿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债务其团余家人“父债子偿”。
4、借款人有遗产,其家人也继承了遗产,但是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
这种情况下,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如果其家人自愿为其偿还的,当然可以;但是如果是家人不愿意偿还的,也不升纤能强求家人偿还,家人也没有偿还这部分债务的义务。
如果借钱的人死了,家属要还钱吗?
借钱的人死了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
"能
可以起诉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
如果遗产不够偿还,子女如果愿意代为偿还也可以;但如果子女不愿意,放弃继承,也不能要求陈先生的亲属必须偿还。
"
债务人死亡,能不能让其子女承担责任
实际上,父债子还在法律上并非一定正确的。
首先,借钱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的一方是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如借来的钱是用于夫散姿链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或者是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配偶还款。如果债务是赌债或者配偶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则配偶没有还款的义务。
其次,借款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可以要求继承人偿还,但继承人并非就是儿子。
(一)借钱人死亡的,留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遗嘱的继承人就概括继承了债权债务,需要把借款人所欠的钱还上。
(二)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而法定继承是按照下列顺序:
第一顺序: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债权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后,也就负有了清偿债务的义务,各个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借钱人生前所欠的钱。
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了,只能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意味着如果借钱人的儿子不愿意继承他父亲的遗产,也就不需要替他父亲还钱了,此时的出借人冲孙就不能强制要求出借人的儿子还钱,要找其他继承人。
法册运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朋友借钱未还意外死亡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朋友借钱未还意外死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其家属继承其遗产的,能要求其家属还钱。如果是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的家属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欠款。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改皮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颂宏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野歼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