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限额(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2023年)
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限额一
法律分析:交强险的保额是20万,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激梁备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渣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明毁(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限额二
解答交强险赔偿限额如果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颤枝游,有责任为十一万元,无责任为一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有责任一万元,无责任一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有责任两千元,无责任为一百元。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茄销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搭蚂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限额三
法律主观: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派睁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尘改岁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歼世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限额四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掘卜亏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哪些交强险弊世不负责赔付
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书的;
2、驾驶员醉酒;
3、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5、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6、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和被保险机动车判神的财产损失;
7、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业、停电、停车、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
8、维修后价值造成的损失等各种简接损失等。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限额五
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可以这样说,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 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 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二、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包括: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陪慧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
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人”,且两车发生相撞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侧翻以及本车人员死亡属于一次交通事故,而不是本车人员被甩出车外后,又发生第二次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死亡,因此,应当认定在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时,本车人员不管是否被甩出车外,均属于被保险机动车的“车上人员”。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蔽扰十一条
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限额六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一、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一)有责任赔偿的数额和范围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段搭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赔偿限额:2000元
(二)无责任的赔偿数额
死亡伤残赔偿陪唯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二、交强险缴费标准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交纳费用: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1、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车:1050元每年;6座(含)以上:1100元每年
2、企业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1000元每年;6-10座:1190元每年;10-20座:1300元每年;20座以上:1580元每年
3、机关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950元每年
4、2吨以下非营业货车握乱拿:1200元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