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要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开展勘查等调查工作,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
3.在交通事故现场抢救脊柱骨折的伤员时


在紧急情况下对伤员进行急救时,必须先采用压迫法止血,再根据出血情况改用其他止血方法,5、抢救出血伤员时,应先止血,对于无骨端外露骨折的伤员肢体,用夹板或木棍、树枝固定时,应超过伤口上下关节,抢救脊柱骨折伤员时,用三角毛巾固定,保持脊柱稳定,严禁私自移动,不要支持伤员四处活动,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伤员出现大动脉出血时,可采用指压止血法,用拇指按压伤口近端动脉,阻断动脉运动,达到快速止血的目的。
4.法院判了对方没钱执行不了的该怎么处理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没钱,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只能暂时中止执行,等对方有了执行能力以后,人民法院再恢复执行,若对方确实没有执行能力,并不会因为没有执行能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以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老赖不给钱怎么办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况,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执行庭进行处理。
5.车祸开不了工作证明怎么赔偿(车祸开不了工作证明怎么办)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车祸没有工资证明怎么办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工资条的情况下,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开具误工证明,对误工的时间,以及误工期间内工资收入减少的情况进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配合员工出具相关证明,依法要求支付误工费。
6.胸椎骨折高度恢复不了(胸椎骨折高度没恢复怎么办)


我院自1998年以来对25例此类患者均采用垫枕及功能锻炼方法进行治疗和护理,胸腰椎功能基本恢复,效果理想,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骨折愈合过程与功能锻炼的目的向患者讲解清楚,消除紧张,增强康复信心,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争取密切配合,2.2 疼痛 是骨折的普遍征象,不但使患者躯体痛苦,还可增加消极情绪,影响睡眠和休息,不利于康复,2.3 卧位和伤椎下垫枕 患者住院后应平卧硬板床,去枕,以保持脊柱平直,防止发生畸形或进一步损伤 〔1〕。
7.车辆不过户写协议有效吗(车辆过不了户协议怎么写)


车没过户签了协议有效吗法律主观:车辆不过户签协议满足下列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协议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客观:一、卖二手车不过户但签协议安全吗二手车过户,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二、二手车过户手续办理二手车过户的必要性: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责任划分,如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8.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


当前,全国公安交警部门正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冬季行动,为切实加强一线民警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处置交通事故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民警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和避免在处置交通事故现场时发生“二次事故”造成现场人员特别是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意外伤亡,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的现场处理措施非常重要,可以避免二次伤害,保护事故现场,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湖南省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八个必须指的是什么现场标志,警戒线,警示标志,警示灯具,警示牌,警示带,警示衣,警示车。
9.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进行强制执行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吗法律主观: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 申请执行书,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三、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10.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需要几个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必须提出确认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通常受理此类案件,,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进行离婚诉讼,,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或离婚诉讼程序前,必须通过一个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
11.跨省借款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仍处于不断变动中,特别是对于借款的使用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贷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规定贷款人应在协议中规定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的内容,在订立借款协议时,贷款人特别是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就有关的情况作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才能发放贷款,金融借款协议中,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更具有强制性,这是因为金融机构出借借款,是通过收取借款的利息达到营利目的的,而贷款人的资金有一定的安排计划,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定额返还借款,就会影响贷款人资金正常运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
12.被告需赔原告诉讼费的法律(被告与原告的区别)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13.行政诉讼原告要提供证据吗(行政诉讼原告可以当庭提交证据 ...


”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或者第三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做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并未要求行政相对人的原告承担提供证据,言而总之,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有义务提供权利受到损害的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至于诉讼中证明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由被告提供证明,原告可以提供反证,但是,没有义务证明其行为合法,不过,现实诉讼中,原告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需要提供处罚决定书或者复议决定书,用以证明其权利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损害,即,原告需要提供行政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
14.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被驳 ...


法院执行人是什么意思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因此,在进行案件申请再审的时候,对于申请人我们可以备注为原告或者是被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在法院上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就要进行相关的受理,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15.法院保全结果告知原告吗(法院保全的财产被转移,原告怎么办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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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怎么办)
内容: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伪造证据是触犯什么罪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
郭铭芝律师
2023.12.13915人收看 -
答原告的证据可以提前给被告看,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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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原告书的会坐牢吗(民事案件需要坐牢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案件原告书的会坐牢吗(民事案件需要坐牢吗)
内容:(2)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后,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1)如果是人工送达,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
邢颖律师
2023.12.13149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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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法庭开庭程序(原告法庭上开庭怎么发言)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我是原告法庭开庭程序(原告法庭上开庭怎么发言)
内容: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杨一凡律师
2023.12.1323人收看 -
答骗保的后果有: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骗保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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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原告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原告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原告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内容: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
吴梦云律师
2023.12.13871人收看 -
答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中,原告主体的确定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责任方是否涉及刑事责任:如果事故责任方涉及刑事责任,那么该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2.事故责任方是否涉及行政责任:如果事故责任方涉及行政责任,例如交通肇事罪等,那么该行政案件的受害人也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3.事故责任方是否涉及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事故责任方存在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受害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原告主体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判断,不能简单地以事故责任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判断依据。同时,在确定原告主体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权利,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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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被告是否需要请律师(原告起诉被告需要什么材料)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原告起诉被告是否需要请律师(原告起诉被告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我是原告被告一审不服二审还需要请律师吗民事案件在二审的时候还是有必要请律师的,可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强行规定二审的时候必须请律师,二审建立在当事人提出了上诉的基础上,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写清楚了上诉的时间,1、纠纷案件的被告并不是一定要请律师,对于不请律师的情形,可以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等来进行辩护,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
冯清琴律师
2023.12.13357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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