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名出资者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显名股东股权转让 合同效 ...


法律客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 股权转让 、 质押 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2.手写的合同双方签字有法律效力吗(被忽悠签了合同如何解除)


3.合同解除效力是怎样确定的?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效力是怎样确定法律分析:法律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
4.未登记备案是否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均称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5.抵押物品签订买卖合同的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2、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二、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法律分析:一、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6.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同意解除是否可以(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 ...


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从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与个体户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被骗签订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被骗签了协议如何解除)


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9.合同有盖章没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10.无效合同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无效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11.给了转让费但没写合同是否可以退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该种情况不算违约,算是缔约过失责任,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转让费可以退,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12.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中合同不适当履行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分析:同不适当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的,在合同未履行之前解除条件成就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13.居间合同是否能任意解除(居间合同解除条件)


三、任意解除权时注意事项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2、任意解除权是形成权,一旦委托人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受托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14.居间合同是否能任意解除(居间合同解除条件)


三、任意解除权时注意事项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2、任意解除权是形成权,一旦委托人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受托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15.已经赔偿违约金了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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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撤销后约定管辖内容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其撤销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约定管辖的条款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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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否缴个税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取得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否缴个税
内容: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冯清琴律师
2023.12.11721人收看 -
答合同不合法但是签字了不具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即使合同当事人在不合法的合同上签了字,合同依然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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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能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能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内容: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签了劳动解除协议还可以申请仲裁吗法律主观:可以的,如果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虽然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任冰峰律师
2023.12.01527人收看 -
答解除合同协议书有用,但要求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在出现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或法定解除事由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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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违法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违法吗)
内容:即《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赵金保律师
2023.12.01927人收看 -
答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但前提是合同存在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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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违约(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违约(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熙律师
2023.12.01925人收看 -
答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1、合同当事人全部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2、合同当事人部分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共同当事人,转让人依然存在于该合同关系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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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合同是否生效(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方解除合同是否生效(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内容: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张旭律师
2023.12.01311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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