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几种具体形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的订立程序的阶段有哪些,合同的订立程序包括


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阶段: 要约 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阶段: 要约 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3、法律分析: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要约和承诺:要约,因此,只要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达成一致的合意就是合同订立的过程,4、订立合同经过两个阶段,即要约和承诺,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是: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3.实践合同是否包括定金合同


4.买卖合同必须包括哪些内容(买卖合同电子版)


5.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订立合同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既然盖章是合同成立的标志,那么,对受诉法院而言,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盖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有效成立的重要证据,一般说来,某个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加盖印章,当事人将不必另行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由此产生的后果便是法官将不对合同是否成立进行审理,法官将基于这一法定事实直接判定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而且,法官断定是非、分清责任也将主要依据盖有印章的合同,反之,合同未盖章,法官将要对合同是否成立展开调查。
6.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法人代表超越权限订立的合 ...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吗合同的效力如下:1,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是,效力待定,即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撤销的,合同无效,合同超越了约定的权限合同也有效吗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超越了权限,如果该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合同有效。
7.建筑工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范 ...


一、建筑工程合同类型有哪几种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8.买卖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买卖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法律客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动产买卖合同包括哪些法律主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9.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超越代理权的合同效力如何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10.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吗(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一样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民法典第681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担保合同就是保证合同吗法律分析:是的,但是担保合同的包括内容更大,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11.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哪些(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12.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合同成立 ,那么合同是有效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审核通过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是否成立法律分析:可以成立,还有很多种方式。
13.居间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什么(居间合同有什么用)


14.借款合同订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借款合同怎么订立有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律主观:借款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借款合同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借款合同的内容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15.订立合同时对产品质量没有约定好怎么办


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其次,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第62条规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
答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指以文字表现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内容的形式。合同的订立基本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标的;质量和数量;价格和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订立合同经过的步骤(订立合同的原则)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订立合同经过的步骤(订立合同的原则)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阶段,合同订立的条件包括: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杨一凡律师
2023.12.0190人收看 -
答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包括瑕庇给付和加害给付。其中瑕庇给付是指一方当事人虽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加害给付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另一方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确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方法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确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方法
内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缔约能力受到限制的合同主体,由于意思表示能力的欠缺,为了保护其利益,在订立与他们意思表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当然,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如此。
段建国律师
2023.12.01159人收看 -
答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不一样。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的协议。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用人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刘晓红律师
2023.11.29963人收看 -
答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合同订立要求有哪些(合同订立的要求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订立要求有哪些(合同订立的要求有哪些)
内容:1、当事人违反平等原则,在缔约过程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2、当事人违反合同自由原则,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3、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李楠楠律师
2023.11.29921人收看 -
答合同有瑕疵还生效。合同有瑕疵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在合同当事人符合主体要件、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合同可以依法成立并生效。当合同有瑕疵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后对有瑕疵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达成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合同效力的各种形式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效力的各种形式是什么
内容:l、国内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2、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于海明律师
2023.11.29307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
酒驾逃逸人员没有伤亡怎么处理(酒驾逃逸致人轻伤怎 ...
2023-09-18
11018
-
颅脑损伤伤残鉴定等级(颅脑损伤伤残鉴定等级赔偿金 ...
2023-09-05
10870
-
交通事故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一般鉴定费多少钱啊)
2023-09-13
10398
-
交通事故对方到医院乱检查
2023-09-09
9958
-
车祸怎么做伤残鉴定(车祸怎么做伤残鉴定流程)
2023-09-05
8000
-
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2023年律师收费价目表)
2023-09-25
6813
-
租车出车祸需要自己赔偿么
2023-09-01
6812
-
无证驾驶处罚的规定(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罚)
2023-09-12
5793
-
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09-28
5608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原则
2023-09-13
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