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为被告垫付的诉讼费(原告垫付的诉讼费被告怎么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
2.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败诉会怎样(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纠纷过程中,扰乱供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依照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则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合同纠纷败诉时我们应当怎样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主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买卖合同存在纠纷怎么办一般来说,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简单的民事纠纷,除非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行为,否则不会造成拘留等严重后果。
3.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如何 ...


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法律主观: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合同纠纷时根据其在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交由纠纷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找不到被告原告不撤诉怎么办(找不到被告的撤诉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5.怎么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保管人接受仓储物予以储存,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双方就是一种交易行为,如果规定仓储合同为实践合同,则不利于这种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仓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法律主观:一、 仓储合同 在什么时候生效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二、存货人可能面临哪些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
6.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会坐牢吗(金融借款纠纷被诉了怎么办)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7.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拖欠劳务费属于什么纠纷)


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是: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8.合同纠纷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无故缺席 ...


在得到法庭允许参加庭审后,被告应按时出庭,不得擅自缺席,结论: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无故缺席庭审将对案件审理和判决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对被告方的权益产生严重影响,为避免无故缺席情况的发生,被告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案情和权益,并主动采取措施参加庭审,正文:1.法律常识:被告无故缺席的后果在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被告方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行为,将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重大影响,在法庭进行强制出庭后,乙公司仍然未能出庭参加庭审,其次,当被告确因故不能参加庭审时,应及时向法庭提出请假申请。
9.合伙合同纠纷管辖(管辖权成关键词: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管辖 ...


2.2 因履行地确定管辖权小张、小李在广西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投资建设一个商业综合体,且商业综合体开业后的运营管理和利盈损坏的分配、处理,以广西为履行地,二、案例分析2.1 因签订地确定管辖权合伙人小王、小李签订的合伙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签订地为北京,1.2 管辖权的确定标准在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管辖权的确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合同签订地:如果合同是在某个地点签订的,那么该地法院有管辖权,总之,在合伙合同纠纷中,确定管辖权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10.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 ...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11.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12.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怎么 ...


13.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分析: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如下: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14.格式合同无效要怎么认定


15.已经签订的合同属于霸王条款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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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包方指定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应当应当明确一下几点: 1、明确承包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权利; 2、明确所分包工程的价款结算方式; 3、明确所分包工程的工期延误责任; 4、明确所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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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何(借款合同的管辖法院如何规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律师
2024.01.11391人收看 -
答合同履行地确定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确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标的为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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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了不签合同怎么办(中标了对方不签合同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律师
2024.01.11598人收看 -
答合同内容与法律相冲突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保证合同内容不违法违规,违反法律的合同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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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债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车辆债权转让合同)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律师
2024.01.10815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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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被告欠债不还但他不出庭怎么办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起诉被告欠债不还但他不出庭怎么办
内容:
王熙律师
2024.01.10510人收看 -
答合同担保人责任的撰写方式: 1、写明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写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写明保证的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4、写明保证担保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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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效力是怎样确定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解除效力是怎样确定的?
内容: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效力是怎样确定法律分析:法律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
姚平律师
2024.01.09912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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