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专属 ...


针对此类案件,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可以选择根据合同签订地或工程项目最终提交竣工验收的地区进行管辖,”据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可以根据以下三种情况进行确定:1、合同履行地,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对管辖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后期可能出现的诉讼纠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多个地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哪种方式更加合理,本文将重点探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问题,以期为相关诉讼当事人提供帮助。
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地


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是:施工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是:施工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争议民事诉讼的管辖有哪些规定1、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建设合同纠纷管辖(建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管辖法院 为该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何确定工程分包合同的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2、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是:施工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


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根据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的,或者是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先立案的法院具有案件的管辖权。
7.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 ...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能否申请仲裁法律主观:法律客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的原因一、产生纠纷原因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工程转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法律主观:用工单位与 劳务分包 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 劳动争议 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 申请劳动仲裁 ,应该通过法院 诉讼 途径解决。
8.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纠纷)


从法律的角度看,市政府和承包商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的违约问题,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二、案例分析某市政府与某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该合同约定承包商负责建设市政岛津公园,工期为12个月,分包价格为1000万元,三、相关问题解答3.1、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商将原合同中的一部分工程子项转包给其他的承包商进行施工的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调解、仲裁和诉讼。
9.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弯穗岁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根据《 民事诉讼法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兄乱毕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4条 发包人工作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
1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怎么办1、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4、法律主观:工程转包纠纷的处理是:转包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依法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因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2、法律主观:处理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如果验收质量合同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但没有利润请求权,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争议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
12.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法院是如何的(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的 ...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有什么规定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 管辖。
13.拖欠建设工程施工款的案由


拖欠工程款申请报告1、拖欠工程款申请报告 篇1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案由:请求事项: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我司工程款人民币xx元和利息xx元,工程款欠款的民事案由如何确定 因拖欠工程款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案由是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原告帮助被告老板垫付工人工资,则原、被告之间是借贷关系,法院立案案由不是劳务合同关系,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
1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辖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劳务分包合同 诉讼管辖地 可以适用《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15.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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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起诉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若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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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内容: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法律主观: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合同纠纷时根据其在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交由纠纷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黄东洁律师
2023.11.29213人收看 -
答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和优缺点: 1、协商。优点是简单高效;缺点是需当事人自愿,有一方不同意便无法协商解决。 2、调解。优点是程序简单快速;缺点是调解以自愿为原则,一方不同意便无法解决纠纷。 3、仲裁。优点是不当干预较少;缺点是成本较高。 4、诉讼。优点是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缺点在于耗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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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内容: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3、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属于专属管辖,5、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陈明月律师
2023.11.09526人收看 -
答有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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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未约定管辖债权转让怎么解决,未约定管辖的合同案件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未约定管辖债权转让怎么解决,未约定管辖的合同案件
内容:2、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时按照约定确定管辖,4、法律主观: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是: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争议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李广荣律师
2023.11.07560人收看 -
答货运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根据法律规定,因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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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案件管辖法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案件管辖法院
内容:3、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纠纷管辖法院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张芸律师
2023.11.02491人收看 -
答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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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管辖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管辖
内容: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约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2、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是:施工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王熙律师
2023.10.2613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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