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继承分配比例


2.如何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债务(放弃继承权如何办理)


3.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需要 ...


结婚三年内离婚财产怎么算法律主观: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客观:《民法典第》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爷爷的房子继承权顺序(爷爷的房子继承权顺序孙子)


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3、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是按照法定的顺序来进行经常,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能够优先获得这套房子的继承权,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拆迁后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拆迁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涉及拆迁款的分配,那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订,但未涉及拆迁款的分配,也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时有拆迁款产生,该款项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在按人头分的拆迁款离婚分配中,需要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分配,因此,如果离婚时产生拆迁款,应该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按人头分的拆迁款离婚怎么分按人头分的拆迁款离婚怎么分,需要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分配。
6.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和分配原则(首查封与轮候查封的执行顺 ...


7.抚恤金能否偿还生前债务(死亡抚恤金能否偿还生前债务)


8.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如何处理债务(继承人不配合遗产继承怎 ...


在遗产被放弃继承后,债务人权利需要通过公示程序得到保障,可以向遗产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示,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告,公示期满后未受到债权人的申报,债务人的权益即受到法律保护,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需要承担债务吗法律主观:继承 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 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9.继承人如何主张被继承人的债权(继承人如何主张被继承人的 ...


因为《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10.工程款提成分配协议(介绍工程提成协议)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1.1 部分工程施工名称: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注:内容描述应当详细、准确)1.4 分包工程范围:(注:分包项目的边界条件描述应当准确清晰)1.5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1.6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1.7 阶段性工期及单项工程完工时间: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1.8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主合同标准)第二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2.1 本合同2.2 中标通知2.3投标(或议标)书及附件2.4本合同所列附表、附件或专用条款2.5 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2.6 标准、规范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列表)2.7 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2.8 甲方审定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等2.9。
11.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继承吗?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承租人死亡的,租赁权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所以是不能继承的,但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12.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怎么算)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应当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13.继承纠纷原告败诉律师费(继承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一般遗产继承律师费用是多少遗产继承案件律师费按照诉讼标的金额计算,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遗产继承纠纷律师费怎么算法律主观:遗产继承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收费得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情况综合考虑。
14.申请参与财产分配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二○○八年十一月三 问题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2次会议通过) 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15.最新遗产继承法新增(最新五保户遗产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而《民法典》的《继承编》采取了概括的立法方式,改变了现行《继承法》采取“列举+概括”规定遗产范围的立法方式,对遗产的范围不再进行一一列举,而是仅保留了现行《继承法》关于遗产的概括性规定,即“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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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因为被代位继承人和被转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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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2023)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2023)
内容:3、没有变更登记,宅基地子女有继承权和房屋所有权,但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只以父母名义登记,如果子女想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要进行土地变更,然后子女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此外,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宅基地不能以任何形式在集体之外买卖,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林艳英律师
2023.11.24363人收看 -
答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配偶一般是不能继承的,如果其配偶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很多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一些遗产。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配偶能否继承如果已经去世的继承人还有直系晚辈亲属(子女、孙子女),可以由该晚辈代位继承。如果没有子女,原则上不能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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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可以用财产能否为被监护人还债(监护人可以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监护人可以用财产能否为被监护人还债(监护人可以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内容: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如重大疾病需要治疗、 出国留学 等,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这类问题,我国《 民法通则 》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龙珊律师
2023.11.24930人收看 -
答子女不继承遗产可以。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到期不表示的,视为愿意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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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债权人如何参与分配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多个债权人如何参与分配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
内容:(一)、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 当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金 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照《执行规定》第88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案款分配,有 担保物权 的先优先受偿,普通债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在浙浙江高院针对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23个突出问题做出的解答中认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段建国律师
2023.11.24557人收看 -
答是根据离婚协议书进行财产分配,前提是夫妻二人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的婚姻关系。如果二人是诉讼离婚,则无需根据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法院在判决离婚问题时,会一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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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内容:另外如果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92 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邢颖律师
2023.11.23306人收看 -
答农村房屋相关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不得继承农村的房屋,城里人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但继承了房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则实际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就是说,不管是本村村民还是城市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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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分配(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分配)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分配(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分配)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李维律师
2023.11.23518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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