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出车祸家长有误工费吗
小孩子出车祸家长有误工费吗一
法律分析:小孩子车祸家长是否有误工费局念:小孩子车祸桐答困家长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家长可以跟主要责任人所要护理费。因为误工费实际上是只针对被侵权人的,可是小孩根本就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而且孩子平时的生活费主要都是来源于父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举知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小孩子出车祸家长有误工费吗二
法律主观:
父母不是受害人,不能要求误工费。但是由于未成年人受伤一般需要培弯旦家人的照顾,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于家人照顾产生的 护理费 ,若家人中是因此而产生的误工的参照其误工标准赔偿,不存在误工标准或者是雇请护工护理的,按照护工的标准进行赔偿。所以,若非从护理角度考虑,对于未成年人受伤不存在误工费的情况,但是若因受伤课业受影响而需要补课的合理费用,则也需要由侵权人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若因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 侵权行为 一般需要承担下列费用: 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于家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若家人中是因此而产生的误工的参照其误工标准赔偿,不存在误工标准或者是雇请护工护理的,按照护工的标准进行赔偿。所以,若非从护理角度考虑,对于未成年人受伤不存在误工费的情况,但是若因受伤课业受影响而需要补课的合理费用,则也需要由侵权人承担。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 劳动法 上的劳动主体资格,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维系自己的日常生活,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用主要由其 监护人 承担,因此,无从谈及“误工”一说,审判实务中,一般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客观:
《民法典》闹隐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配扰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小孩子出车祸家长有误工费吗三
法律主观:
孩子受伤家长误工费的赔偿方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闹隐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配扰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培弯旦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小孩子出车祸家长有误工费吗四
车祸后家人照顾没有误工费,但是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蔽销指超过二十年。
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斗者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3、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宏配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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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书确定。
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车祸的肇事者不是学生的,或者说未成年人在车祸中受伤的,出了不需要赔偿误工费以外,其他的就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来赔偿。如果是肇事者的,一般是由监护人来赔偿损失,并且会要求父母型皮将未满16岁的孩子带回家教育,如果是已满16岁,未满18岁,触犯《刑法》的依法从轻处罚。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唯晌肇事者承担。
法律依据:《中指租锋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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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在车祸中失去时间了吗?
不是受害者的父母不能要求失去的时间。然而,由于未成年人受伤,他们通常需要家人的照顾。根据《解释》,对于家庭护理发生的护理费用,如果家庭成员因此失去工作,按照失去工作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没有失去工作的标准或者聘请护士护理,按照护士的标准进行补偿。因此,如果不从护理角度考虑,轻微伤害不存在误工费,但如果影响了受伤的课业,补课的合理费用也应由侵权人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发生人身损害赔偿侵权行为,一般需要承担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根据《解释》,对于家庭护理发生的护理费用,如果家庭成员因此失去工作,按照失去工作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没有失去工作的标准或者聘请护士护理,按照护士的标准进行补偿。因此,如果不从护理角度考虑,轻微伤害不存在误工费,但如果影响了受伤的课业,补课的合理费用也应由侵权人承担。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期间(误工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的实际减少的收入。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主体资格,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赚取收入维持日常生活。未成年人的生活费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因此,没有办法谈论“失去的工作”,在审判实践中,他们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护理费用的几种情况
1、受害人治疗期间的伤害护理费用;受害人受伤治愈后恢复期的护理费用;因残疾而永久丧失自理能力的受害者的护理费用。
对于这三种情况下的护理费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承仔局烂担赔偿责任。
2.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护理费用;受害者亲属或配偶的护理费用;受害人雇佣的其他人的护理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无论谁从事护理工作,护理费用都要赔偿。当被害人的亲属或配偶照顾他们时,虽然显然没有照顾费用,但被害人的亲属或配偶的照顾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这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给予加害人恩惠,因此加害人也应支付照顾费用。
三.护理费用补偿标准
《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腊绝量、护理期限确定。
1.根据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规定计算误工费;
(2)护士无收入或聘用护士的,按当地从事同等护理水平护士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2.根据护士的数量
原则上护士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士人数。
3.护理期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念漏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4.护理水平
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为残疾人准备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
有些人把父母的护理费用等同于父母失去的时间。这种想法并非空穴来风。如果父母原本有固定收入,但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向用人单位请假,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赔偿父母的护理费时,实际上是按照父母的护理时间和平时收入来计算的,但理论上是父母主张护理费,而不是损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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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交通事故家长误工费怎么算?
1、有盯凯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日/月/年)*误工费
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损失时间的补偿应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是一个执法问题。
2.无固定收入: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损失时间=损失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完税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刻板印象标准):
损失时间=损失时间(天)*上一年度同行业、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或类似行业”的标准:
①行业分类标准;
②同行业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标准(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被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对本辖区相关数据(每年5月左右)所做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的参考指标。
二、特点
1.受害者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大不相同。
客观存在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受害人遭键则受损害后,其损失的损失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不同。
由于不同的行业和工作,受害者是否就业,收入方式不同,计算误工费的依据因人而异。
3.它有一定的可演绎性。
一般来说,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的一定时间内能够正常工作并从劳动中获得收入为基础。至于这一时期可能的收入,只能根据一定的客观数据来计算,排除影响其收入的不利或有利因素。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延误
这一损失工作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继续旷工。
这种失去工作的时间从受伤者推迟工作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直到残疾日期的前一天。
3.受害者因受伤而死。
从侵权开始到被害人死亡结束(或因被害人死亡未计算部分误工费,预期收入已由死亡赔偿金补偿)。
四.包含的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班费等。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补偿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础(差额补偿原则)。
例如,当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员工时,当他/她因受伤而失去工作时,单位不得扣留他/她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经营者时,不包括其已丧失的商业利益损失。
因为商业利益不是简单地由经营者的劳动创造的,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是,企业经营者在不能工作期间,聘请与自己能力相当的人管理企业或者财产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作为损失的时间予以稿则棚补偿。
购买车辆的市民也日益增多。遭遇交通事故后,有一定的人身伤害概率,因此事故责任方的财产也会受到一定的损失,因此受害人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的时间。计算损失时间时,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