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房屋中介合同纠纷怎么办)
中介公司和房东产生纠纷租户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与中介公司产生租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房屋中介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处理房屋中介纠纷的方式有:可以到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以及房管部门投诉处理,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房屋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投诉方式如下:
1.如果中介公司出现违约或者其他违规操作的话,可以直接去当地工商局投诉,准备相关的证据,以及中介的法人等相关信息,或者拨打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话12315进行投诉,同时还可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申诉举报;
2.可进行电话投诉,比如拨打媒体热线,借用媒体手段将房产中介的不当行为进行曝光,中介一般都很害怕事情引起媒体关注,从而遭受到舆论压力,影响到其口碑和发展。
3、除了找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拨打专门的热线电话以及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曝光宣传之外,如果觉得房产中介的行为严重侵害到自己的利益的话,还可以拨打110,走司法程序,甚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有:
1、房屋经纪人员不能够以自己的个人名义去对外承接各种经济业务以及收取费用;
2、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收取服务佣金时应该实行明码标价;
3、经纪机构应该在醒目位置公布监督信息等各种法律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房产中介出现故意隐瞒交易信息,提供虚假交易材料,或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等非归责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中断不能继续履行,损害交易方的实际利益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还可以要求中介人承担违约责任,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其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手房买卖因中介而产生的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1、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买方付了 定金 后发现房子的朝向不是中介告知的南北朝向,或者发现房子渗水,这些情况在第一次看房时没有发现,买方于是提出退房,但此时房东不肯退还定金。买方能不能向中介索赔定金损失?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 法院 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2、买方中途违约卖方该不该承担中介费 前不久校友录,胡先生通过中介机构,出售了一套二手房,总价100多万元,且与买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买方支付了2万元定金。按照协议规定,买方在半个月内支付50%的房款,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房款等 银行贷款 下来支付。然而,随着国庆前夕“新政”的出台,买方银行贷款卡壳,他便提出终止买卖,且表示放弃2万元定金。然而,让胡先生诧异的是,中介 公司 却找上门,向他要5000元中介费。原来,签订合同时,买方支付了2000元中介费,其他中介费等办理过户后再支付,然后买卖终止,那也意味着其他中介费无着落。 律师点评:本案中,胡先生和买方之间已签订了买卖协议,也意味着中介公司的任务基本完成鹿鼎记,因此其应该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报酬;如果在 买卖合同 中,对中介费进行了明确约定,则应该按约定来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合同不合理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一)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中介 合同违约纠纷 ,是指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一种方式。中介合同违约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中介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中介合同违约纠纷,尽管可以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