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谁出(诉讼费和执行费由谁承担)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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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2、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顺利实施,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诉讼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保全费通常是原告出,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诉讼保全费用始终是由申请人承担的,与诉讼最后的结果是胜诉还是败诉是无关的。如果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就需要向法院预交一定费用的保全费用;

2、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然也可以在申请的时候就交了;

3、申请人在胜诉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在申请保全的费用的,还有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

4、在缴纳保全费的时候是需要原告先交的,如果自己不想要完全承担这笔保全费,也可以在诉讼状里面要求胜诉后被告承担。

一、诉前保全需具备哪些条件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2.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3.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4.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财产保全起诉状的写法如下: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三、财产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其程序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2、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顺利实施,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也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难以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四、诉讼费用包括什么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需要交纳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4、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保全费由谁承担的?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应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费用属于案件受理费,应由申请人向法院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保全费用先由申请人预交,最后由法院判决承担着。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全。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

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败诉方承担。

为了防止债权人因为债务人的逃避财产的行为受到损失,法律规定了财产保全制度,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诉讼费的种类:

1、保全费。保全分为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两种保全又都分为诉前、诉中两种。证据保全是为了防止诉讼中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灭失,而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己方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保全费由法院收取。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保全要求提供等额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

2、鉴定费。鉴定费是指在诉讼中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就专业问题出具证明意见时所交纳的一种费用。一般是由申请鉴定方先行垫付,由鉴定机构收取并开具发票。最终也是按裁判结果由败诉方承担或双方分摊;

3、证人出庭费。如果诉讼中需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将因此产生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一般也是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根据裁判结果由败诉方承担或双方分摊;

4、申请执行费。执行费用指仲裁或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产生的费用。该费用一般不需要申请人先行交纳,直接由被申请方向法院执行部门交纳;

5、差旅费等必要费用。律师开庭、文书往来、外地住宿等均会产生额外开销,这些费用不可预计,不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一般由聘请人承担,多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

综上所述,诉讼费和保全费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保全费执行费由谁承担

一、保全费最终谁承担

最终应由败诉方承担。

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如下:

1000元以下(或不涉及财产数额):30元/件

1000元-10万元:金额x1%+20

10万元以上: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法律规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费用应由申请人向法院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

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在申请保全费的时候,如果你不知道具体保全费承担的方式等等,可以在一开始申请保全之前就询问清楚具体保全费用的问题。对于保全费具体承担的方式或是面对保全费计算的要求等等,如果你不清楚可以找好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诉讼费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保全费用由什么人承担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由于诉讼费用,而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诉讼费执行费谁承担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交纳申请费。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打官司想必大家都有听说过,打官司早已就不是新鲜事了,但是打官司也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打官司的费用是谁来承担呢?想必大家都非常想要了解。今天我就来说一下民事诉讼执行费的问题,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下面我就为大家一一讲解。

一、民事诉讼执行费要谁来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二、交纳的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司法救助。执行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三、费用负担

执行费用包括申请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用。其中,实际执行费用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拍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申请执行费按照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人民法院诉讼费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该费用从首期已经执行到款项中收取,收取的执行费数额计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执行法院在对案件裁定中止、终结执行时,应当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为基数,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标准计算出该案应当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

因案件执行的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执行费用,由申请执行人交纳,此类费用不予缓交和减免。已经交纳的实际执行费用金额计入执行标的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因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申请而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和审计的,由提出申请的一方预交。

申请执行费在执行立案时先不预交,在执行结案后,从执行到的标的中优先抵付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保全费一般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前或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应当交纳的申请费,是诉讼费用的一种。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然也可以在申请的时候就交了;申请人在胜诉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在申请保全的费用的,还有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在缴纳保全费的时候是需要原告先交的,如果自己不想要完全承担这笔保全费,也可以在诉讼状里面要求胜诉后被告承担。

诉前保全需具备哪些条件: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2、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3、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4、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诉讼保全费一般是不能退的。保全费是当事人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支付的费用,但当事人提交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如果当事人申请的保全措施无误的,法院可以予以退还。

诉讼流程如下: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诉讼提出;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具体如下:

1、刑事诉讼时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届满是不会导致实体权利的消失的,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会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由谁承担

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为了避免对方转移逃避财产等行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是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费用的,大约是诉讼标的的4%左右,法律对此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不用乱交费。下面为你整理了诉讼保全费由谁承担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一、诉讼保全费由谁承担

1、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是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付的。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二、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哪些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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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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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担保人承担保证连带责任,四、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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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长期失联如何去解决

被执行人长期失联的法院可以采取缺席审批并强制执行。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被执行人来应诉。公告期届满,被执行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 ...
2023-11-09 15:12

人死了还可不可以执行失信

如果人死了则应当终止执行失信,但是如果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则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执行人,其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其所负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 ...
2023-11-14 15:40

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

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后停止债务利息的规定按法院判决数额的债务约定利息的两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可以要求对方在没有执行的过程中欠款产生的利息的偿还,包括债务的利息还有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等,根据公式来计算加倍部分的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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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返还之后,承包人是否仍需就所承建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 ...
2023-11-22 16:49

被告撤销权诉讼费用标准包括哪些

被告撤销权诉讼费用标准是减半收取诉讼费。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若当事人已经缴纳完毕诉讼费用的,法院会在作出的裁定准予撤诉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给 ...
2023-12-04 14:59

银行起诉律师费和诉讼费谁承担(银行起诉我要承担律师费吗)

欠银行钱被起诉了律师费谁给法律主观:房贷逾期被起诉, 律伏稿师 费和 诉讼费 的交纳情况如下: 1、律师费用一般由原被缺御孝告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案件标的额的比例拆肢收取的,要视案件的难易程度来定,打官司的起诉费和律师费谁承担打官司的起诉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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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内容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合同的内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 ...
2023-11-21 15:41

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谁出(诉讼费和执行费由谁承担)

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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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满又犯新罪的,如何立案侦查

宣告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满又犯新罪的直接按照所犯的新罪来定罪量刑。假释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即使其犯新罪,也不能将新罪与 ...
2023-11-30 15:02

原告没钱承担诉讼费怎么办(原告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申请撤诉时法院只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该费用减半缴纳,按下列规定处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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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债务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吗

无力偿还债务一般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 ...
2023-12-19 14:16

网站欠款被起诉强制执行了该怎么办

欠款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执行机关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 ...
2023-11-27 14:34

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诉讼费一般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起诉费多少法律主观:交通事故起诉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的案件受理费,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法律主观:(一) 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交通事故起诉费一般要多少钱法律主观:交通事故起诉费不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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