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的内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后是怎么赔偿的
交通事故应赔偿这些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应注意什么
1、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生效。公安机关应分别送达当事人。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2、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4、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5、交通事故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身份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2、财产直接损失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3、财产间接损失证据
(1)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行驶线路等证明。
4、医疗费证据
5、误工费证据
(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伍亮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6、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7、交通费证据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8、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
(2)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
9、营养费证据
医疗机构的意见。
10、残疾赔偿金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11、丧葬费证据
运尸费、火化费、一期骨灰盒存放费凭殡葬部门的舒服单据。骨灰盒费、寿衣费依当地中等价格为准。
12、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13、死亡赔偿金证据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14、住宿费证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事情,但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按照事故发生的轻或重来进行处理,因此,在发生之后就一定要及时的报案,等执法人员处理好了之后才可以协商要所有的赔偿事宜,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可要求全责方的赔偿有: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洞数运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索赔。两车刮擦属于双方事故,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如只有一方全责,只需全责方报案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查勘员到现场查勘拍照定损,依实际损失赔偿维修所有维修费用。
1、小刮擦维修费用没有超过2000元,用交强险就可以赔偿。
2、如果维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动用车损险或三者险赔偿。
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毕州人。
交通事故可要求赔偿的项目有: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纳梁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索赔。两车刮擦属于双方事故,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如只有一方全责,只需全责方报案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查勘员到现场查勘拍照定损,依实际损失赔偿维修所有维修费用。
1、小刮擦维修费用没有超过2000元,用交强险就可以赔偿。
2、如果维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动用车损险或三者险赔偿。
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什么内容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人员伤亡,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介绍。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1、60岁以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培枝誉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2、60—75岁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3、75岁以上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搭销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十、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因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单独列出,加在伤残赔偿金里面配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所作出的赔偿一般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运氏兄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旁袭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核野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有: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槐缺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饥毕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铅肢辩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