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时间长)
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一、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1、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消备。
2、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3、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运滚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欠条范本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可接收短信):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___¥ )下称“借款金额”,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借款用途: 家庭生活支出 。
二、利率为:月利率为 ______%;
利息支付时间:每年 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三、还款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还款。超期还旁桥余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______%计算。
四、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借款人确认:签署本借条时,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以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
(2)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借款人支付借款金额:
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五、其它:
1.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如有保证人,则保证期间为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前述借款人、保证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
签署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欠条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本人(欠款人)确认:__________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欠付_____的工资,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本人承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以_______的方式向__________一次性将欠付工资支付完毕,欠款期内利息按月利率_____%计算。
若本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付款的,则除支付上述全部款项之外,还应向__________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本欠条确认货款金额为本金,按照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本人确认以
__________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同时确认以上联系方式为本人有效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变动,本人在变动之日起3日内通知债权人新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因本人未及时通知导致债权人无法进行债务履行的催告,本人承担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欠款人(签名/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欠条和借条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可能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系不同性质。因此,条据上应注明借款原因或欠款原因、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3、诉讼时效不同。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桥碰空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5、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如“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最好精确到日;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但不是必须;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敏瞎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吵和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8、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欠条正规合法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欠款的具体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当写清楚欠款的具体原因,特别是数额较大的欠款;
4、应写清楚欠款的具体利息的计算,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利息总额,也应当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5、应写清楚欠条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支付的方式;
6、应有欠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借条和欠条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两者都属于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具体如下:
1、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2、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款期以及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
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慧绝卜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附:借条范文:
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借款期内借款人应向出借人给出相应的利息______元。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
借款人:
欠条注意事项:
1、格式内容要完整。一个完整的欠条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归还时间,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
2、注意形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若用前穗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模糊不清。
3、写清标的物。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金额、数量,大写数字和小写数字并用,以防涂改伪造。
4、内容表述要清晰。如将“买”写成“卖”,将“收”写成“付”,虽一字之差,却颠倒是非。如以下欠条:“王五借柳七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就十分不规范。
欠条
今欠_______人民币现金大写___ _元整 (小写:¥____.____),经宏首协商约定为在___ 年___月___日前全部还清,特立此据。
欠款人:___(盖章)
___年___ 月___日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
(1)借条主要因借贷而产生,形成原因明确;
(2)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出,形成原因不明确。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不同;若借条和欠条都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两者的诉讼时效都是还款期限届满后3年。
(1)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及义务人之时开始计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
(2)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3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3、法律证明力大小不同
(1)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如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
(2)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人还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1、借条和欠条都受法律保护。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
2、二者都受法律保护。但从实践来说借条效力更大。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3、借条和欠条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首先先明确一点:借条和欠条不是一个东西,而且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绝对不能混为一谈。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的凭证,能够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有着很大区别。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关系着追讨借款/欠款的时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时效性只有3年,而借条的时效性长达20年。
借款事实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伏悄,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枝厅孝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借条和欠条不存哪个更好的问题,二者法律内涵不一样
借条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和证据,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缴纳诉讼费,安排开庭日期;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传票,被告递交答辩状,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开庭审理、举证质证、双方辩论;宣布判决结果、送达判决书;判决生效,执行;
2、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3、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申请强制执行,更好地保护个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猛稿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条和借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欠条和物桥旦借条都受法律保护。两者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消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罩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跟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法律主观:
借条和欠条都受法律保护,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戚穗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手仔仔限和毕汪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借条和欠条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二者均具有法律效力。
但借条通常更能直接的表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而欠条可能是因买卖关系、劳务关系而形成的,因此借条能更直接地证明借款事实。
有欠条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如下:
1、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协商中收集证据;
2、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也可以找中间人做保证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来延缓还款日期;
3、如果袜侍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所欠的款。但是借款人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其起诉时效为三年。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败州,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察好蔽、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借条和欠条都受法律保护。
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
借判搜条的情形包括:
1、个人借款:个人向个人、或个人向者源企事业单位等借款的情况,此时出借人需要保留借条作为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2、企业借款:企业向个人、或企业向企事业单位等借款的情况,此时出借人需要保留借条作为借款凭证,以便核算账目和维权;
3、合同约定:借款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首冲态借款事宜,此时借条通常作为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4、金融机构借款:个人或企业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会出具借据或贷款合同作为借款凭证,与借条类似;
5、担保借款:担保人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担保协议通常也会要求出借人开具借条,以保证担保人在必要时履行担保义务。
综上所述,借条是一种书面借款凭证,可以记录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款事实、金额和期限等关键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借条通常用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借款、担保借款等情形,有助于维护借款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欠条和借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二者都受法律保护。但从实践来说借条效力更大。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仿搭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备慧拿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碧散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