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
交通事故赔偿追诉期
法律主观:
驾驶机动车辆出行,一定要谨记安全守则,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如果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或者死亡,构成枣喊升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赔偿追诉期限交通事故损害凳老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就是申请交通事故赔偿的期限。所谓时效,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时效法律制度分为两种,一为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二是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中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1、现场勘查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确保安全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现场位置后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工作。现场勘查记录应要求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2、责任认定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若对责任认定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3、处罚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执行处罚。4、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相信通过上述内容的描述,您已经基本了解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的法律知识。
法律客观:
交通事故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渗稿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11年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97.8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0.25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857.51(2010年标准)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19.81(2010年标准)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775(2010年标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相关标准公布后更新。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另外依据)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
一、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是多久
1、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是六个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起诉期限应该从受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兆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衫饥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审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院接受;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嫌疑人;
3、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驶过公路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族塌扮部门受理复审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
一、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多久
1、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六个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起诉期限应该从受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应对行政处罚不服,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改变对其行为的认定,该行为恰是认定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戚带答》第七十八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行袜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高慧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第七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二、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有几种途径
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有以下五种途径:
1、申请监督;
2、申请督察部门督察;
3、申请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
4、依法申诉。
交通事故起诉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肆梁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形:1、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裂氏运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3、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4、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所以交通事故起诉期限还会受到受害人伤情的具体情况来定,不同情况的起诉期限也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核散。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
当事人对于交警出具的行政处罚或者强制措施,存在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的期限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就按照其规定执行。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双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不能协商一致时,或者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存在不服,可以在有效期内,向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审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院接受;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嫌疑人;
3、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驶过公路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审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采取的措施
(一)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②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11③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④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尘链和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二)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信作为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赔派盯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赔偿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因而,在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认定正确与否,往往成了各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只要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不服的,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是一种鉴定结论。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而不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为被告出庭应诉。
三.交通事故复核最坏结果
撤销或者维持原认定结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唤激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
交迟橡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是六个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起诉期限应该从受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事故事实的一些客观真实的材料,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的前提和基础。交通事故中的证据,主要通过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以及通过检验和鉴定而获得,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物证主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种证据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特征以及外部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等,都是属于物证。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的证据形式。码迅旁驾驶员的驾驶证、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关信件等,都属于书证。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亲眼目睹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并就自己了解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交通事故处理中最常用、最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当事人陈述是指事故中的驾驶人、乘车人、受伤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对事故发生经过的描述以及自己有无交通违章和过失等责任的辩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昌吵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多久内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三年内可以起诉。
这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一般需要做伤残鉴定的,从定残日开始计算定残日)
3、受害人死亡的,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财产损害赔偿的时效开始计算时间:
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
当事人想要最快时间内维权自己的权益,一定要在收集好证据后,及时到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申请复核,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要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正培日起三十日内出结果。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举漏唯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还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搜粗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多久内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三年内可以起诉。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想要最快时间内维权自己的权益,一举漏唯定要在收集好证据后,及时到法院起诉。
起诉的期限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对方不来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寻求赔偿。
1、不管对方是否拒签,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都是生效的。你可以先主动与对方联系协调赔偿事宜,说明利害关系,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对方不理你或者达不成协议,也没关系,你可以直接拿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都会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赔偿责任的。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一般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一般所支出的必一般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一般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一般予以赔偿。
注意:人身损害赔搜粗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正培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诉讼期限是三年。交通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期限一般是在十天之内,快的情况下,在一周就可以处理完毕。对交警部门制作的责任确认书不服气的,可以在法定的时效之内进行上诉处理。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损失多少”、“由谁承担损失”】这些都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规定了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陵液知事故,民事赔偿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一般情况都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
造成人身损害的尺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埋租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幸的,但是也要积极的处理。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履行为自己进行辩护,情节不严重的,双方可以私下协议赔偿事宜,只要双方可以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是不会参与双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