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取证法律文书式样
电子数据怎么取证一
法律主观:
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等。
法律客观:
电子证据的一般取证方式,是指电子证据在未经伪饰、修改、破坏等情形下进行的取证。主要的方式有:1、打印。对网络犯罪案件在文字内容上有证明意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有关内容打敬辩键印在纸张上的方式进行取证。打印后,可以按照提取书证的方法予以保管、固定,并注明打印的时间、数据信息在计算机中的位置(如存放于那个文件夹中等),取证人员等。如果是普通操作人员进行的打印,应当采取措施监督打印过程,防止操作人员实施修改、删除等行为。2、拷贝。是将计算机文件拷贝到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中的方式。首先,取证人员应当检验所准备的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确认没有病毒感染。拷贝之后,应当及时检查拷贝的质量,防止因保存方式不当等原因而导致的拷贝不成功或感染有病毒等。取证后,注明提取的时间并封闭取回。3、拍照、摄像。如果该证据具有视听资料的证据意义,可以采用拍照、摄像的方法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固定,以便全面、充分地反映证据的证明作用。同时对取证全程进行拍照、摄像,还具有增加证明力、防止翻供的作用。4、制作司法文书。一般包括检查笔录和鉴定。检查笔录是指对于取证证据种类、方式、过程、内容等在取证中的全部情况进行的记录。鉴定是专业人员就取证中的专门问题进行的认定,也是一种固定证据的方式。使用司法文书的方式可以通过权威部门对特定事实的认定作为证据,具有专门性、特定性的特点,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主要适用于对具有网络特色的证据的提取,如数字签名、电子商务等,目前在我国亮巧专门从事这种网络业务认证的中介机构尚不完善,处在建立阶段。如1998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以提供电子认证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到目前为止,该中心已签发各类数字证书超过6万张,为用户在Internet网络的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安全保障。5、查封、扣押。对于涉及案件的证据材料、物件,为了防止有关当事人进行损毁灶伍、破坏,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将有关材料置于司法机关保管之下。可以对通过上述几种方式导出的证据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对于一些已经加密的证据进行。如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查办中,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了办公用具及商业资料,将硬盘从机箱里拆出,在笔录上注明“扣押X品牌X型号硬盘一块”。由于措施得当,证据提取及时,既有效地证据犯罪,也防止了商业秘密的泄露。对于已经加密的数据文件进行查封、扣押,往往需要将整个存储器从机器中拆卸出来并聘请专门人员对数据进行还原处理,这种情况下进行的查封、扣押措施必须相当审慎,以免对原用户、或其他合法客户的正常工作造成侵害,一旦硬件损坏或误操作导致数据不能读取或数据毁坏,其带来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6、公证。由于电子证据极易被破坏、一旦被破还又难以恢复原状,所以,通过公证机构将有关证据进行公证固定是获取电子证据的有效途径之一。2001年3月的新浪网《育儿论坛》被控刊载有损害他人名誉权的文章,南京市第三公证处接受申请,对新浪网页上的《育儿论坛》内容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对操作电脑的步骤,包括电脑型号、打开电脑和进入网页的程序以及对电脑中出现的内容进行复制等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在现场监督和记录的同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之后,公证人员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但是,由于公证具有高成本、低效率的特点,也不能在电子证据的获取上片面迷信公证的方式,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决定采取上述哪种方式进行取证。电子证据的取证规则、取证方式都有别于传统证据,传统的证据收集手段、认证都不能完全照搬使用,因此,网络犯罪中证据的提取、固定有一定难度。尽管如此,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利用电子证据自身的特点,可以进行取证,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帮助。
电子数据证据取证的方式二
取得电子证据的方式有:
涉案计算机系统的保护;对涉案计算机所存在的电子证神租据旦亮进行提取;对得出的结论以及电子证据要严格保管、做好备份。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模瞎宽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电子数据证据取证的方式三
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数据镜像:将储存在电脑硬盘、移动设备、服务器等存储介质中的数据完整地复制到另一块存储介质中,以确保证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2.数据备份:将数据存储到另一个存储介质中,以确保证据的保存和备份,同时防止被篡改或损坏。
3.数据恢复:通过数据恢复软件等方式,尝试恢复已被删除、格式化或损坏的数据,以获取证据。
4.数据分析:使用数据分析软件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和筛中手选,以提取相关证据。
5.网络抓包:通过网络监控软件等方式,对网络数据进行抓包分析,以获取证据。
6.数据卖岁嫌挖掘: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对大量数据进行自动化分析和挖掘,以获取证据。
7.数据加密解密:通过雀郑数据加密解密技术,对加密数据进行破解或解密,以获取证据。
8.电子邮件取证:通过电子邮件取证软件等方式,获取邮件中的相关证据。
9.数据调取:通过申请法定程序,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电信运营商提供储存的相关数据,以获取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电子数据证据取证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四
取证程序违法的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取证手段违法的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当事人调查收集电子数据证据,要依法进行,不得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取证据。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迟知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可认定为客观的、真实可靠的电子数据码猛消有:
1、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
2、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
3、有确切证据证明电子证据内容完整未被更改的;
4、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电子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知扒,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