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醉驾怎么从轻处理(公务人员醉驾处罚标准)
国有企业职工醉驾应该怎么处理?一
国有企业职工醉驾应该怎么处理?
一、国有企业职工醉驾应该怎么处理?
国有企业职工醉驾应该吊销驾照5年之内不能重新考取,同时是追究刑事责任。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友轮薯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酒精检测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近期,某些地方法院出台了醉驾的处罚细化规定,酒精含量越高,判刑越重,这是规范量刑的一个重点。根据生活常理,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越高,对自身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越弱,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风险就越大,因此,以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为标准设置基准刑相对更客观。
在被告人如实供述并认罪的前提下,地方法规以血液酒精含量为标准设置了三重基准刑: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好者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相应的罚金数额也以上述规定为基础。对危险驾驶罪并处的罚金数额在1000到3000元之间,量刑幅度内由罚金刑调节以体现量刑均衡,即接近处刑期间上限的,适当加大罚金数额,反之降低罚金数额。
三、醉驾到检察院什么部门审查起诉?
醉驾是由检察院的公诉科负责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桐高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四、醉驾和酒驾的区别有哪些?
1、检测标准不同:
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
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把案件的相关材料递交给检察院后,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人员自然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如果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构成刑事犯罪,人民检察院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事业单位职工醉驾怎么处理二
法律主观:
事业单位对醉驾的工作人员的处理如下: 1、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2、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因为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蔽态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宏并源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蔽芦上有期徒刑。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醉驾怎么处理三
法律分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事码搭举业单位的工作迟碧人员醉酒驾驶,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同时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枝培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
醉驾显著轻微怎么处理四
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可以免于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处理,具体情况下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对于醉酒情节的认定还需要基于实际的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情况来处理。
一、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怎么处理?
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可以免于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对于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尺清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醉驾情节显著轻微,需要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说“显著轻微”也会看具体后果的程度。其中处理结果包括两种:
1、免于起诉:已经构成犯罪,因情节显著轻微薯羡,可数困拍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不予起诉:这种情况属于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
二、认定情节轻微的条件
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且无其他法定或者酌定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只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无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也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既有从轻处罚情节又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是否整体上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应当从严掌握。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醉驾情节较轻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2、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除不低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被告人无从重处罚情节,原则上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轻微人身伤害,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2)至少具备一项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如自首、坦白、立功、自动停止醉驾等;
(3)醉酒程度一般,血液酒精含量在160毫克/100毫升以下;
(4)有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如为救治病人而醉驾、在休息较长时间后误以为醒酒而醉驾、为挪动车位而短距离醉驾等。
3、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除不低于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外,在“量”上应当更加严格把握,要求同时具备:
(1)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特别轻微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2)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
(3)醉驾的时间和距离极短,根据一般人的经验判断,几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醉驾行为的处罚,一方面是需要根据检测的结果来进行认定,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据驾驶人员的实际违法行为和后果来进行认定,在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进行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怎么处理五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的处理如下:
1、除依法追究责任外,还要按照相关法律,同时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利用职业身份进雀渣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5、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渣岁橘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如团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事业单位醉驾怎么处理六
法律主观:
事业单位对醉驾的工作人员的处理如下: 1、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2、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蔽谈凯的,给予开除处侍逗分。 因为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律客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宏唤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公务员醉驾怎么处理七
一、在公务员醉驾怎么处理
公务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追究公务员刑事责任,而公务员所在行政机关,要对公务员作出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轿册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闭蠢宏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判刑标准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档拦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要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公务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符合公务员录取条件,所以对公务员要作出开除处分。
公职人员酒后驾车怎么处理八
公职人员酒驾处理如下:
1、一般酒驾处罚标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1、涉嫌犯罪的酒驾处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受行政处罚后如何处理:
(1)党员或公职人员发生酒驾行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何定性和处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员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其他违法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因此,对于酒驾被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比如结合喝酒的原因、喝酒的时间、有无造成恶劣影响、酒精含量的高低、初次还是多次酒驾、工作一贯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通常,在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下,给予党纪轻处分较为合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笑轮物,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给予政务处分。通常,在没有造成恶劣后果的情况下,给予政务轻处分较为合适。如果情节特别轻微的,给予党纪轻处分的案件,不一定同时给予政务轻处分。
3、被相对不起诉、免除刑罚的:
(1)党员或公职人员因为酒驾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醉驾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如何定性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规定,酒驾和醉驾面临的处罚不同,酒驾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通常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对两者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当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党员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涉嫌犯罪行为,并给予党纪重处分,即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
(2)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在实践中,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并不必然开除公职,但基于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匹配的原则,应当同时给予政务撤职以上的重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碰液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桐雀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第四十九条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法给予政务处分。 监察机关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政务处分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政务处分决定产生影响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改变后的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