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合同的能不能要求赔偿(房东单方解除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已经签字,能要赔偿吗解除劳动合同已经签字,是否能要赔偿,要分情况而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存在的情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理由必须是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导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2、如果想要继续使用这个房子,或者继续居住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去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并缴纳出让金,如果这个时候,业主想要继续使用,但是国家并不批准,那么国家在收回土地的时候也会给你做一定的补偿,所以大家也不用在这方面有所担心。
3.信用卡逾期多久不能坐高铁飞机(信用卡逾期多久不能用了)


信用卡逾期后,持卡人不能坐高铁和飞机是因为持卡人在失信人名单中,信用卡逾期后,持卡人能不能坐高铁、飞机,取决于持卡人是否在失信人名单中,如果持卡人不在失信人名单中,即使持卡人逾期,也可以乘坐高铁、飞机,花呗和马上金融逾期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能坐飞机和高铁,信用卡逾期后,持卡人将被限制一切高消费行为,只是不能坐高铁一等座和飞机头等舱而已,高铁二等座和飞机经济舱还是可以乘坐的,当持卡人在失信人名单中时,持卡人将被限制出行,只能在办理信用卡的地区活动,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行。
4.结婚两年了离婚彩礼能不能要回来(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5.借款期限诉讼时效几年(欠款超过几年不能起诉)


6.解除合同原因填什么好(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写什么最好)


7.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合同赔偿(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合同赔偿工资 ...


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合同赔偿和正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与医疗期满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如何赔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医疗期满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劳动合同法》第46条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8.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有什么区别呢(解除合同与终止合同有何 ...


9.没有约定违约金对方违约,能不能跟对方要违约金呢


10.对方拖欠房租费怎样解除合同


11.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款)


12.借条上一般利息写多少(借条上千万不能写这3个字)


13.7年前的借条还能不能起诉(7年前的借条还能起诉吗)


14.交通事故不能走医保吗(自己摔伤证明无第三方责任)


2、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交通事故受伤可以用医保吗法律分析:可以找医保报销,若交通事故是自己全部责任,因为自己的过失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因此医疗保险部门需要报销医疗费用。
15.订金合同不是本人签的能不能退还


房子定金不是本人签字能退吗房子定金不是本人签字能不能退,需视情况而定:1、买房定金合同不是本人签字,行为人如果没有代理签字的权利,则该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他人未经当事人授权签定的购房合同,由签字人承担履行购买合同的义务,能退定金,3、房屋认购协议签订后,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主观:签订了 房屋认购协议书 并交了定金,定金能否退要看情况: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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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允许买卖,但可以出让。根据法律规定,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其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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髌骨骨折能不能评残(髌骨骨折评残能评几级)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髌骨骨折能不能评残(髌骨骨折评残能评几级)
内容:右膝髌骨骨折,鉴定为工伤九级,请问我可以办残疾证吗1: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右膝髌骨骨折,鉴定为工伤九级不可以办理残疾证,如下: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冯清琴律师
2024.01.08215人收看 -
答土地增值税不是超额累进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对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百分之三十,最高税率为百分之六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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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违约属于老赖吗(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承包合同违约属于老赖吗(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内容:我家地承包给别人,我违约了合同写要赔偿双倍钱怎么办土地承包合同一方违约的话就需要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说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因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任意毁约如何处理已经生效的 土地承包合同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 解除合同。
李广荣律师
2024.01.06263人收看 -
答集体土地使用证可按以下程序撤销: 1、使用权人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并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委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3、实地勘察; 4、公示; 5、核销。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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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具体如何(合同有效但不能履行的情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具体如何(合同有效但不能履行的情形)
内容: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认定法律主观: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以上七种情形,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合同的情形法律主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就出现履行不能,出现履行不能时,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于海明律师
2024.01.06204人收看 -
答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仍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发包方可引导承包人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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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张嘉娱律师
2024.01.05536人收看 -
答划拨土地是指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和安置费用后,将土地交予其使用,或者政府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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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土地转包后征地补偿给谁)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转包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土地转包后征地补偿给谁)
内容: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指在承包期内,在通过家庭承包有效取得具有物权性质的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转包人将承包土地上具有债权性质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合法转让给转包人的行为。
林艳英律师
2024.01.05186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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