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不到被告原告不撤诉怎么办(找不到被告的撤诉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3.被人告诈骗会被马上拘留吗(诈骗退钱还要坐牢吗)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4.取保候审还要拘留吗(取保候审还要拘留吗现在)


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了规定的要求,如未按时到案、拒不配合调查等,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再次拘留,取保候审是一种保释方式,通常不会拘留,但如果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或者可能逃避审判,法院可以对其采取一些措施,例如:1.变更或者收回取保候审决定:如果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例如未按期到案、拒不配合调查等,法院可以变更或者收回取保候审决定,要求被告人立即到案。
5.分居两年起诉离婚可以一次判离吗(分居两年起诉离婚可以一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生效判决书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判决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债权转让协议书2第一双方简介甲方(债权出让方):乙方(债权受让方):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第一条债权转让内容1.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7.民间借贷法院传票送不到怎么办(民间借贷收到法院传票不去 ...


(六)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8.欠的钱没有欠条怎么要回钱呢(欠的钱要不到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二.诉讼(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9.工资结不到账能报警吗(不结工资报警有用吗)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三)用人单位支付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1、报警没用,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10.债权人公司注销后,债务还存在吗(债权人公告期满多久申请 ...


在公司终结的情况下,如果原股东不能对公司未实现的债权行使权利,则无异于让公司的债务人无根据地得到应该属于公司,而最终属于公司原股东的财产,这显然是很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二)股东如何实现债权1、股东应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原股东取得债权后该如何实现成为一个新的问题,由于原公司已经终结,原股东显然不能再以原公司的名义追索债权了,那么原股东是否应该以自己的名义追索债权呢,因此,公司注销后的未实现债权应该由公司原股东取得其“所有权”,而不能属于公司原债务人所有。
11.继承人如何主张被继承人的债权(继承人如何主张被继承人的 ...


因为《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12.个人债权转让能否登报公告(个人债权转让可以登报公告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02【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 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3.看守所可以探视吗(判决书下来在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一、看守所拘留能探望人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如果是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那就是可以探视的,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家属不能探看犯罪嫌疑人,由于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接受判决,为了不对案件侦查、审查、审理造成影响,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允许家属探望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14.新车被撞如何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新车被撞如何索赔车辆贬值 ...


交通事故索赔程序概述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应当传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进行赔偿调解,车被撞了可以要求贬值赔偿吗法律主观:交通事故中,新车或高档车被撞后,受害人主张贬值费,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修理后仅造成交易价值降低的,不支持贬值费,如果修理后确实存在性能、安全性降低,在有明确鉴定意见的情况下,部分省份支持贬值费主张,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15.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进行强制执行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吗法律主观: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 申请执行书,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三、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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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需要几个法定监护人)
许瑞林律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需要几个法定监护人)
内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必须提出确认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通常受理此类案件,,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进行离婚诉讼,,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或离婚诉讼程序前,必须通过一个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
许瑞林律师
2023.12.13107人收看 -
答找不到欠款人的债权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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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借款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跨省借款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内容: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仍处于不断变动中,特别是对于借款的使用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贷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规定贷款人应在协议中规定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的内容,在订立借款协议时,贷款人特别是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就有关的情况作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才能发放贷款,金融借款协议中,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更具有强制性,这是因为金融机构出借借款,是通过收取借款的利息达到营利目的的,而贷款人的资金有一定的安排计划,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定额返还借款,就会影响贷款人资金正常运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
张旭律师
2023.12.13261人收看 -
答债务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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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需赔原告诉讼费的法律(被告与原告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告需赔原告诉讼费的法律(被告与原告的区别)
内容: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杨一凡律师
2023.12.13628人收看 -
答债权转让的公告期限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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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要提供证据吗(行政诉讼原告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原告要提供证据吗(行政诉讼原告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吗)
内容:”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或者第三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做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并未要求行政相对人的原告承担提供证据,言而总之,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有义务提供权利受到损害的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至于诉讼中证明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由被告提供证明,原告可以提供反证,但是,没有义务证明其行为合法,不过,现实诉讼中,原告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需要提供处罚决定书或者复议决定书,用以证明其权利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损害,即,原告需要提供行政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
吴梦云律师
2023.12.13420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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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被驳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被驳回)
内容:法院执行人是什么意思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因此,在进行案件申请再审的时候,对于申请人我们可以备注为原告或者是被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在法院上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就要进行相关的受理,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崔玉君律师
2023.12.13530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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