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起诉被告是否需要请律师(原告起诉被告需要什么材料)


我是原告被告一审不服二审还需要请律师吗民事案件在二审的时候还是有必要请律师的,可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强行规定二审的时候必须请律师,二审建立在当事人提出了上诉的基础上,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写清楚了上诉的时间,1、纠纷案件的被告并不是一定要请律师,对于不请律师的情形,可以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等来进行辩护,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
2.原告怎么知道是否立案(原告怎么知道是否立案会来短信吗)


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如果不方便去当地法院,可以到最高法院的诉讼服务网上,输入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已经受理起诉对方的案件,是哪个法院、哪一位法官办理的、什么时间立案等相关消息,诉讼案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会受理,符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4.刑事报案受理后多久立案(如何查是否立案了)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5.民间借贷法院传票送不到怎么办(民间借贷收到法院传票不去 ...


(六)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6.拖欠工资五六年是否还可以追讨


拖欠工资五六年还能追讨吗劳动者还未离职,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此时拖欠工资五六年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仲裁追讨工资,劳动者已经离职,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此时离职已经超过一年,则无法通过仲裁的救济途径来追讨拖欠的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7.承诺放弃债权生效吗(承诺放弃债权是否有效)


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但是一般来说,追偿权是不能够被放弃的,因为追偿权是受法律进行保护,在任何条件下,只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要求对方对自己的损失进行相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8.债权人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后是否可以撤销(债权人转让债权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9.借条过了两年是否还具有效力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借条确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宽展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该借条属于形式欠缺,但是不影响实体部分,也就是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
10.侵占公司资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三、特殊情况下不当得利也可以演变成侵占罪根据《刑法》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不当得利侵占罪的区别什么情况下构成法律分析: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11.个人借款3分利息是否违法(个人借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12.违约赔偿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违约赔偿后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


13.租房合同违约金200%是否合理(租房合同违约金200%合理吗)


14.租房合同一年提前退房是否可以退押金


15.实践合同是否包括定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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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存疑不起诉后还可以起诉、公诉,但前提是掌握了新证据。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证据不足的不起诉,而不是绝对不起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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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主体不合格合同是否成立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一方主体不合格合同是否成立呢
内容:
黄东洁律师
2024.01.11430人收看 -
答不交修理费店主可以扣留车辆,因为这是属于合法行使留置权的情形,债务人应当支付修理费,否则留置权人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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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的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自己做(办理暂住证的租赁合同可以自己做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律师
2024.01.11131人收看 -
答暴力取证不是滥用职权罪。暴力取证应构成暴力取证罪。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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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没签合同是否可以退定金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东西没签合同是否可以退定金
内容:
李广荣律师
2024.01.11522人收看 -
答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但前提是合同存在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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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达成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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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起诉离婚债务是否可以减少(被家暴起诉离婚能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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