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民法典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二、交通事故刑事追诉时效期限:1、交通事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为五年,经过五年的不再追诉,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几个月(车祸骨折一般赔几个月误工费)


二、车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车祸致人死亡赔偿包括死者抢救治疗时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标准(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4.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顺序为


1、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理赔顺序是什么交通事故的赔偿顺序是: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当事人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偿,最后还不足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5.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损害赔偿纠纷)


百万购车补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事交通费、住宿费、停尸费、亲属误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1.“双方自行报告事故”的处理程序及相关程序: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撤离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6.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大概能赔多少钱(九级伤残一般赔20万)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30293元÷365日)×误工天数 5、护费费 陪护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40元---60元)× 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8、 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0.2(九级 伤残赔偿 指数)=56516元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13752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5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5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法律客观: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7.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交通损害赔偿标准)


8.交通事故鉴定机构(一般鉴定费多少钱啊)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9.交通事故鉴定机构(一般鉴定费多少钱啊)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10.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审理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主观: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11.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车祸精神损失费怎么判定赔偿


毁容或胎儿流产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10倍,6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减少,毁容或胎儿流产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10倍,6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减少,毁容或胎儿流产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10倍,6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减少,4、重伤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平均生活费的35倍。
12.交通事故撞死人全责要判刑吗,无责撞死人一般赔多少


交通事故全责撞死人一般赔几十万,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交通事故全责撞死人一般赔几十万,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撞死人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人身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如下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怎么赔偿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交通损害赔偿纠纷)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 侵权 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5.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顺序为,车祸事故对方全部责任赔偿标准


3、对方全责有对方承担全部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车祸对方全责赔偿标准: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发生交通意外对方全责如何理赔1、交通事故对方如果是全责的话,那么就由对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包括受伤所需要用的医疗费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和车辆的维修费用,然后受伤者因受伤耽误的工资所需要承担的误工费,都需要由肇事者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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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一般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出结果。法律规定,如果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审理的,则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法院在审核案件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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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内容:因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如果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要坐牢,撞死人全责要坐牢,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开车撞死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要坐牢吗法律主观: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坐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孟阳律师
2023.11.17132人收看 -
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并结合诗句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存在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则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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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判刑吗,无责撞死人一般赔多少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判刑吗,无责撞死人一般赔多少
内容:撞死人要赔多少钱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通事故全责撞死人一般赔几十万,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因此,如无责任撞死人车辆没有投保保险,其驾驶人需要使用自己的财产进行赔偿,法律主观: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坐牢。
龙珊律师
2023.11.16253人收看 -
答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家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侵权行为具有严重情节、给受害人近亲属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等。 因此,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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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内容:法律主观:交通事故全责致人死亡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据《刑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人民法院判刑,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驾驶员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且致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就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认罪态度好,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的也有可能判处拘役,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车撞死人全责,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作出判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郭铭芝律师
2023.11.1668人收看 -
答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不超过53日。具体步骤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交通事故类书籍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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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般那些赔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一般那些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受伤的可以赔哪些费用车祸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发生交通事故一般赔偿的项目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丧葬费 、被 扶养 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 抚慰金。
邢颖律师
2023.11.01508人收看 -
答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受害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和损失,要求行为人通过财产赔偿或其他补偿手段,使受害人得到精神上的抚慰和补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家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事故责任、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得到支持。在某些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因此,在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证明精神损害的存在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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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包括哪些范围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包括哪些范围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李维律师
2023.10.20505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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