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账户冻结会牵连到子女吗,父母账户冻结会牵连到子女吗


2、父亲银行卡被冻结会不会影响子女冻结需要视情况而定: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父母被冻结财产,子女的银行卡会冻结吗1、父亲银行卡被冻结会不会影响子女冻结需要视情况而定: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法院不应该冻结子女的财产,成年子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子女的银行卡。
2.子女开销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总结:夫妻二人一起借的外债属于共同债务,除此以外,两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如果离婚以后继续产生房贷的话,这笔房贷也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偿还的,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起借的钱,或者是其中一个人借的钱,还有两人一起买房子产生的房贷,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两个人一起承担,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夫妻两个人在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因为自己没有向别人借过钱而拒绝承担债务,除此以外,如果因为伤害他人而产生的赔偿债务,也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承担的范畴。
3.子女有义务替父母还债吗


4、法律主观: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是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的除外,法律主观: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父母的债务应当由父母自行偿还,子女不需要代替偿还,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3、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以继承的遗产为限,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法律主观:父亲欠下的债务子女一般没有义务偿还,法律主观:父亲欠下的债务子女一般没有义务偿还。
4.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2 ...


3、没有变更登记,宅基地子女有继承权和房屋所有权,但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只以父母名义登记,如果子女想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要进行土地变更,然后子女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此外,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宅基地不能以任何形式在集体之外买卖,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如何继承父母遗产(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遗产)


6.父母财产子女是否必须要平分(父母财产子女继承新规定)


父母财产子女是否必须要平分一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后子女一般可以平分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腊唤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7.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8.父母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还是监护人吗(父母离婚后孩子 ...


9.婚前信用卡债务婚后怎么处理(婚前负债会连累配偶吗)


10.如何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债务(放弃继承权如何办理)


11.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 ...


债权转移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债权人首先需要与受让人进行接触,协商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债权的具体内容、转让的条件、价格等,债权转让需不需征得债务人同意法律主观: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建立的债权关系,只有在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违反约定和法律规定,债权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债权转移手续,确保转让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需要及时书面通知债务人,告知债权已经转移给受让人,并要求债务人将还款转至受让人账户。
12.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怎么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主要就是因为在判决孩子的抚养费用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是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进行给付,2、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
13.夫妻离婚一方欠的债务怎么处理(夫妻离婚一方的信用卡债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4.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连带债务的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诉讼时效过了后又有还款行为法律主观: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如下:,(一)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经过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法律主观: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15.连带债务的含义是什么(债务的含义是什么)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连带还款责任是什么意思法律主观: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什么是连带债务法律分析: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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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承担的种类有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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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还(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承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还(离婚后婚内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如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法院判决,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具体情形如:(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冯清琴律师
2024.01.11430人收看 -
答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的法律特征有: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债权为相对权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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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出现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办(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置)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出现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办(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置)
内容:在离婚冷静期出现的债务纠纷法律主观:在 离婚诉讼中 出现债务纠纷债权人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离婚诉讼中出现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法律分析:如果简单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会导致一些当事人恶意伪造债务,使婚姻充满风险,我国法律规定,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李广荣律师
2024.01.11924人收看 -
答债务抵销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效力是:当事人互相抵销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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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吗(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吗(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
内容:三、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一种情况就是,就算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解除连带的担保责任通常情况下需要进行担保合同的解除,连带责任的担保是特殊的担保,区别于一般的担保责任,连带的担保责任是保证人还有主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还有应该承担的担保责任。
张芸律师
2024.01.11704人收看 -
答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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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合伙人要不要承担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务合伙人要不要承担
内容:合伙企业财产 不足清偿到期债务时,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对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法律上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是公司,责任怎么承担法律主观:合伙人 对企业 债务承担 的 连带责任 ,使其对 合伙企业债务 有先行清偿的义务,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 债务 时,其不足部分, 债权人 可要求 合伙企业 的任一合伙人予以清偿,该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先行清偿所余债务,第八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陈明月律师
2024.01.11317人收看 -
答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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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行为中会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免除债务行为中会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呢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全部终止。
林艳英律师
2024.01.11415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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