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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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依据以下原则: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追尾碰撞前车的。
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逆向行驶的。
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