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几种,如何认定肇事逃逸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几种,如何认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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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几种,如何认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逸的。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逃离现场的行为;
2. 逃离现场的目的是为了推卸、逃脱责任;
3. 逃离现场导致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
4.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在具体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会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根据以上标准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