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一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物者,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 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 起诉到法院 ,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棚蚂歼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链冲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二
1、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信闹,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2、在 诉讼过程中 ,当事液陵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评定。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另外,对于有缺陷的鉴定闹坦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后,原来的鉴定结论因为存在瑕疵,所以不再采用。 3、通过质证来排除或者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包括两种情况: (1)由当事人当庭质询鉴定人。 (2)由当事人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当庭质询鉴定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对伤残鉴定不满,只有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但是申请法院委托伤残评定的各方当事人都可以 申请重新鉴定 。 交通事故纠纷 中,伤残鉴定非常重要,但同时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也会极大的影响 交通事故赔偿 ,所以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最好及时咨询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三
1.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的,可以在领取残疾证后申请复议告嫌。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检鉴定。详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结果之日起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的复印件报送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复检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应当单独指派或者委托进行复检鉴定。二、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1)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申请残疾评估的受害者不承认残疾评估厅贺的结果。首先,伤残评定可以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这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无需提供其已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足够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未委托自己进行残疾鉴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进行残疾鉴定的。对方不同意伤残评定结论,有两种方式进行补救。
1.作为伤残评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并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
(四)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如果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补充质证的方式解决,则不予重新鉴定。
2.以诉讼方式,法院不予受理。一是当事人自己在法庭上质疑鉴定人;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综上所述,通过《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事实上当事人自己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得出的鉴定结论。扮友派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得到救治,医生建议事故中的受害方可以带着案件等相关材料到专业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如果对专业机构得出的鉴定结果不满意,此时也可以再次请求伤情鉴定,但需要提交新的证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四
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评定穗局耐结论不服其可以选择的救济方式包括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和通过质证排除或者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具体补救方式如下: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情况。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评定的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重新鉴定:鉴定机构或者签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签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另外,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腊迹情形之一的,猜春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