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财产损失证据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运基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财产损失证据包括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6、机动车行驶证;
7、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8、行驶线路等证明。
9、交通事故造成的由停运造成的间接损失,证明停运损失的证据包括:货物运输合同或者旅客运输合同、修理厂出具修理期间证明等。如果没有固定的旅客运输合同,如出租车,则应当提交出租车与出租公司签订的租车合同来确定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春悄睁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车祸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需提供哪些材料
1、如果是负全责,需要通过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向保险公司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然后双车到定损中心定损后修车;
2、如果自己无责,也要向保险公司的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因为交通强制险中有一条规定,无责方需要向有责赔付一定的修理费用;
3、双方修好车后,交换行驶证、驾驶证、修理发票及修理清单的复印件,到各自公司领取赔款。
4、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拿腔肢收入。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拨消世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
1、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能证明死者的年龄。如果死者在六十周岁以下,则死亡赔偿金按照二十年算,年龄在六十岁基础上多一年则在年份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按照五年计算。
2、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标准。
3、死者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的标准。另外还有死者的住所地以及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如户口乎扮陪,房产证等等。
赔偿权利人可以比较两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选择高的作为主张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因为如果当事人主张不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而采纳四者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则需要证明后者比前者要高。如果前者更高,则不需要出具第三项证据。关于各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由当地的统计部门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岁蠢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一、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3、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二、轻伤证据不足该如何判决
1、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结案。对原来认为“证据不足”的轻伤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应出具侦查终结报告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向公安机关写出调解申请书,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调解结案。这样便于稳定双方情绪,及时化解矛盾;
2、由被害人提起自诉。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且公安机关一时又不能说服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一般轻伤害案件,缺袭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伤害证据仍然不足,或难以查清,或公安机关不认为是犯罪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3、对特殊案件实行“有限公诉”。即对符合上述一般公诉条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或危害较大、公安机关已对被告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可以判处刑罚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该将案件尽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交通事故死亡保险理赔的资料有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保险理赔改汪的资料如下: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7、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出险报案,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
2、损失确认,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诉讼,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颤轿诉讼;
5、领取赔款,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核洞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