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同车人员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后双方和解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后双方和解的处罚如下: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但是得到对方谅解,责任可能会减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是不能私下协商解决的,交通肇事逃逸即使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所以交通肇事逃逸应该报警处理。
构成肇事逃逸的条件是:
1、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交通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综上所述,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亏扒、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没在意就开走说明知道发生事故,算逃简圆唯逸,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腔搜为逃避法律追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分析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都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行为都属于逃逸将面临处罚,撞车逃逸,不管轻重,逃逸者一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负责事故的一切损失赔偿。如果事故严重,还将面临刑法处罚。开放性小区,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拦培事故现场,属于肇事逃逸;封闭式小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侵权行为,造成轻微事故逃逸的交警会处以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开车撞人肇事逃逸处罚是怎么样的
法律分析:
发生了重大的事故并且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以及遭受到槐启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形或者死拘役。肇事逃逸或者是其他特别恶劣的事情,处7年以下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肇事逃逸并造成他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铅拿如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二、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敏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新交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肇事逃逸者,追究事故全部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肇事逃逸者的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人员伤亡的,肇事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交通肇事罪给予刑事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者,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肇事逃逸者的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2、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3、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链茄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棚帆察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轿察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严重的话会发生人员死亡的情况,就构成了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更严重。当事人若能迷途知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以减轻处罚。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刑法有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时间怎么定
交通肇事罪立案时间:按照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交通在接到报案对现场进行勘查时属于受案。交警通过对现场勘查、初步调查后,认为构成刑事案件,制作立案决定书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为立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