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三年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吗(自己受伤了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伤残鉴定三年后可以再鉴定
法律主观:
伤残鉴定可以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伤残级别一般分为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迅陵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哪游。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亩缓戚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受伤超过3年对进行伤残鉴定结果有没有影响
法律主观:
伤残鉴定丛燃虚可以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伤残级别一般分为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法律客观: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段团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6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本标准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4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渗燃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受伤三年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法律主观:
受伤属于工伤桐羡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首饥留薪期满后;属于司法鉴定的,申请时间没有限制,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局芹拍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30日,工会和工伤职工申请的时限为1年。
工伤三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法律主观:
不可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两者其实是敬稿一回事,完整的学名应该称为: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胡稿迟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裤李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伤两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法律分析:在发生事故之后是根据伤者的意愿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如果是工伤事故的话,在认定为工伤两年之后是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庆圆誉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誉段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腔数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车祸三年后可以伤残鉴定吗
法律主观:
人体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2011年修订稿)》【2011】5号10、十级残疾1边缘智能状态;2人格改变;3颅骨缺失6cm2以上;4颅脑损伤经开颅手术治疗(单纯减压术除外);.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6双侧前庭功能障碍;7颅内异物;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11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12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13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14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15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销禅愈合,影响容貌;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17一侧友悔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18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功能;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治疗;23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维持治疗;2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25一耳缺失(或畸形)1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以上;26一耳听力损失≥56dBHL;27颞下颌关节损失,张口困难Ⅰ级;28牙齿脱落4枚以上;29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302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愈合;312肋以上缺失;32胸导管损伤;33肺修补术或异物经手术治疗;.34膈肌修补术;35食道、胃、肠修补术;36肝、脾修补术;37肾修补术;38轻度排尿障碍;39膀胱修补术;40一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复;4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42子宫、卵巢、输卵管修补术;43枢椎齿突骨折;44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骨化;45脊椎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以上;46椎体骨折(压缩性、撕脱性骨折除外);47骨盆骨折畸形愈合;48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丧失5%以上;49一手掌缺失5%以上;50上肢骨折,遗有2cm以上短缩畸形;5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52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53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转>10°;54下肢骨折遗有短缩畸形;55一侧髌骨切除;56一侧半月板切除;57一侧膝关节附韧带完全断裂;58膝关节内或外翻畸形>10°,或反屈畸形;59未成年人长骨骨骺骨折;60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61双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丧失25%以上;62体内大量异物存留;63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亏告尘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受伤三年了能去做伤残鉴定吗
没有出院小结,那么就缺少鉴定申请材料,那么就无法给出准确的鉴定结果,是不予鉴定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消孙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拿岩链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枣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