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痕鉴定对谁有利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怎样的?
1、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2、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3、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4、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私家车。而随着马路上私家车的增多,也不断有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确认责任的归属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那么如何进行鉴定,就让我在这里为你解答。
一、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
寻找发现交通事故现场的塌扒大痕迹物证,是痕迹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勘查刑事案件现场的规范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寻找发现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有的事故现场,车辆之间或车辆与人体之间可能连续发生多次接触,对于事故责任认定而言,第一次接触的痕迹物证鉴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因此一定要准确认定第一次接触点。
根据团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
对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通过观察痕迹的新鲜程度,记录痕迹形态、大小、高度和方向,寻找痕迹间的对应关系,分析痕迹的形成过程,判断痕迹与事故间的关系(是否为该事故所产生),得出同一认定或检验意见或否定结论。在交通事故的痕迹检验中,大多数属种类认定,例如,油漆、橡胶等附着物,碰撞痕迹和刮擦痕迹的检验等。在一定条件下,有些痕迹物证的鉴定可以作出同一认定结论,如,车辆脱落的某一碎片的整体分离痕迹就可以做出同一认定的结论。
三、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对事故车辆的痕迹检验,结合调查访问、人体损伤检验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肇事行为的客观记录和反映,现场勘验提取的痕迹物证越多,勘验越详细,事故原因的分析就越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讲,事故形成过程的分析就是根据现场勘验所获得的各种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再现。
就其本身来说,这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影响其准确程度的因素很多,此猛这要求参加事故的分析人员、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人员,必须运用现代科学方法,以交通事故现场的客观事实为依据,找出各种事故现象的因果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所分析推断的事故形成过程,也只能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起参考作用。
四、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通过对事故有关痕迹的检验,根据所提取的痕迹物证的种类、数量、形态、大小、色泽和结构等特点,可以分析推断车辆类型、结构特点、车体颜色、损坏部位、轮胎花纹等,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综上所述,进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时所需要的痕迹与物品很多,整个处理方法及过程都很麻烦。所以,为了我们自己时间及金钱考虑,也为了我们生命考虑,更是为了警察考虑。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为我们自己及他人添麻烦。
交通事故尸检对谁有利
交通事故尸检是对死者家属有利,部分因交通事故后死亡的人,其死因可能具有多重性,车祸只是其中一重,那么死者家属为了追究肇事者更多的责任,可以要求尸检。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后要求必须对遗体开展检测、评定的,应当待交管部门调研完毕后三日内授权委托有关鉴定中心开展尸检。尸检理应征求亲属的允许,解剖学未著名的遗体,应当向上级领导公安部门单位申请办理准许。因交通事故以外死亡的尸检是必须做的,通常费用由肇事方承担,如是单方事故就由驾驶员家属承担了。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兄液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压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般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并做好思想工作,家属可以书面要求保全死者器官。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握枣,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段尘拆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为了帮助交通管理部门推断、判断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状况,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下文将从车辆痕迹鉴定的含义,用作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
(1)车辆痕迹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足迹、工具及其它痕迹基本相同。首先确定种类特-征是否相同,确定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如轮胎上的磨损、切口、孔洞、补丁等特-征出现的部位、大小、形状及相派厅租互关系。)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
(2)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其它附着物、油漆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确定这些物证与车辆的关系。
尘兆 (3)车辆痕迹鉴定前,要注意了解嫌疑伏迅车辆在发案或肇事后,是否修理或更换过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
二、车辆痕迹鉴定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侦破和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车辆痕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判断车辆来去现场的方向和路线,布置追缉或堵截,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
(2)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推断车辆的种类,为侦查提供线索,缩小侦查工作的范围。
(3)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现场车辆痕迹是否嫌疑车辆所留。为查明事实,追究责任,提供依据。
三、依据痕迹鉴定做出的推断
1、推断车辆种类
利用车辆痕迹推断车辆的种类,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根据车轴、车轮的数量分析、推断车辆种类。
(2)根据车轮的花纹类型、轨距、宽度和直径等推断车辆种类。
(3)根据有关的足迹或牲畜蹄迹、粪便与车轮痕迹的位置关系,分析推断是否为自行车、手推车或兽力车。
(4)根据车体形成的碰撞痕迹特-征推断车辆种类。如形成痕迹的部位、形状和高低位置进行推断。
2、判断车辆的行驶方向
为研究案件情况或布置追缉、堵截逃跑的车辆,需要判断车辆的行驶方向。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车辆行驶时,由于气流作用,常使轮胎两侧的尘土、细砂形成扇状痕迹。扇面展开方向为车辆驶来方向,反之则为车辆驶去方向。
(2)被车轮辗压的树枝、麦杆、草棍等物体,其弯折两端指向车辆的前进方向。
(3)车辆行驶时滴落在地面的油滴、水点等液体物质,形状为惊叹号或星芒状的,其尖端指向车辆的前进方向。
(4)车辆行驶经过泥水路面时,引起泥水喷溅,其喷溅方向为车辆的前进方向。
(5)车辆经由水或泥的地方,驶入干燥的路面时会留下水印。水印随车辆行驶方向,由重到轻,轻的一方是车辆的前进方向。
(6)车辆刹车时形成的痕迹由轻到重,重的一方为车辆的前进方向。
(7)车辆轮胎面痕迹为人字形、八字形花纹时,花纹展开面指向车辆的前进方向。
(8)伴随着畜力车或手推(或拉)车痕迹出现的足迹或牲畜蹄迹,其行进的方向就是车辆前进的方向。
(9)车轮上粘附的泥、雪等物质,行驶时脱落在坚硬路面上,常呈锯齿状,其齿端指向车辆行驶的背离方向。
车祸车检报告对谁有利
交通事故的验车报告是证据用来说明汽车的受伤程度,在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根据验车报告来决定是否可以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渗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丛正卜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清帆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车祸车检报告对谁有利
车检报告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确定车辆质量的一个依据,如果车检不合格,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交警队会划分责任比例,当事人据此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机动车有保险,可以与保险公司联系。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敏迟毁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桥备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旦派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交通事故中车辆鉴定有何意义?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兆顷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车辆鉴定的目的是根据车辆损坏程度来决定车辆车主所受到族笑陆的损升清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