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婚吗(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婚吗知乎)
单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这样的情况能离成吗?
单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一审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不会同意两人离婚。但如果另一方出现重大错误,导致婚姻破裂无法继续下去的,是可以胜诉。
真实案例
利州区的一位女士在1995年与丈夫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但丈夫重男轻女,经常以妻子生不出儿子为由实施家暴。
随着时间的增加,妻子为了两个孩子隐忍至今,除了肉体上的疼痛,更让她难受的心灵的摧残。
丈夫近几年家暴的频率越发增多,甚至出手愈发严重,有一次还将妻子打到住院。妻子也曾报过警,民警对丈夫进行了多次教育警告。
但丈夫一喝酒就立马翻脸,妻子成为他发泄的对象。两人已经结婚二十多年,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妻子决定离婚。
但丈夫却苦苦哀求,不愿意协议离婚。妻子没有办法只好求助法律,但在法庭上丈夫多次表示不愿离婚,并诚恳地和妻子道歉。
一审法院驳回了离婚诉求,并对两人进行调解。但之后丈夫家暴更加严重,妻子只好搬回娘家。
一年后妻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虽然法庭上丈夫依然宣称对妻子还有感情。但法院综合考量妻子受家暴情况和两人分居住一年的实情,同意其离婚申请。
法院审理离婚案是比较严谨,一般一方不想离婚并有重新改过的态度,多是调解为主,毕竟一场婚姻不是儿戏,一定要慎重。
二审时妻子已经与丈夫分居一年,并在一审后又多次对妻子进行家暴,证据充足,法院判断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所以同意其离婚。
什么情况下调解无效,准予离婚呢?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场婚姻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的情况,需要经过非常严谨的考量。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法院在对其调解无效,另一方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应当给予离婚,这五种情况分别有如下几点。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通俗说就是出轨的行为,外面有了情人,但还不愿意离婚,想坐享其成。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是一夫一妻制度,如果一方背叛婚姻,证据充足起诉离婚,可判对方净身出户。
2、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女性在面对家暴时要零容忍,因为家暴有一次就会有无数次,第一次对方低头认错,没有受到惩罚,往后会更加猖獗。
3、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赌博和吸毒就像是魔鬼,坑害了许多家庭。如果对方自控力不够,整个家庭都会受到牵连。
4、分居满两年的。两人分居长达两年,说明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不需要继续维持下去,也没有撮合的必要。
5、其他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性格不合、生活喜欢不同、长辈的矛盾或钱财上的分歧等。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时另一方想继续婚姻,一般法院不会同意离婚,会进行调解劝双方珍惜婚姻。但出现上述五种情况,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给予离婚。
夫妻一场且行且珍惜。
几亿人中,两人能擦出爱情的火花,已经是一份珍贵的缘分。既然已经认定对方为妻为夫,说明已经打算接受对方全部的缺点。
如果没有做好这份觉悟,请不要轻易踏入婚姻。因为婚姻不像恋爱中的美好,更多的是柴米油盐,需要两人合作经营。
但这里不包括一些婚前君子,婚后混账的家暴者。面对家暴很多女性选择忍让,因为心中还有一份真爱维持着岌岌可危的婚姻。
但你有没有想过,在对方挥拳的时候,他可心中有爱,他可想到你的付出,他可想过你的好。一个人哪怕有一点点感恩心,也不会对自己爱的人出手。
言到此处。
单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像这样的情况,除非能拿出证据证明婚姻已经破裂,或对方出现重大错误情况下,法院会给予同意离婚。
生活不易,婚姻不易,遇见对的人,请好好珍惜!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 的,一方不同意 离婚 的,比较难以成功离婚,但是也不是绝对离不成,具体还是要看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有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那么如何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呢? 我国《米饭的》有罗列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第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的; 第五、存在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情形的。 另,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 的情况法院应准予离婚。 因此,主要看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 证据 是否构成上述情形,而并非以一方不愿离作为认定标准, 一审 判决不准离婚的,上诉后,第 二审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 子女抚养 、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判离,这里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一、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另一方又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法院是不判离的。
二、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另外一方即使是不同意离婚,如果有以下的法定的离婚事由,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也可以判离: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再次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如果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实际分居已经达到一年以上,那么再次起诉离婚就一般会判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吗?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不可以协议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不愿离婚时,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会判离婚。一般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
3)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X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宣告失踪,是指GM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GM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夫妻双方要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婚吗
不能。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方不签字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扩展资料: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离婚协议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因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