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具体步骤(怎么改姓不用父亲同意)
如果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对孩子改姓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再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审核通过后,就改姓成功了。离婚对于有的人来说,是一件刻骨铭心的事情,离婚意味着和另一个人想要切断缘分。离婚时,各种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很多离婚夫妻所争夺的。离婚后,想要改孩子的姓,就是为了让孩子和过去告别,希望孩子有一个新的开始,改姓虽然看起来没什么,但对于一些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开始。如果孩子没满18周岁,改姓是必须双方夫妻同意后才可以进行,如果孩子满18周岁了,改姓应该由孩子来决定。离婚时一件大事,不仅仅关系到夫妻两个人,更加关系到孩子,关系到两个大家庭。夫妻两个人对于离婚这件事不能够儿戏,不要因为一些小事就吵架,闹离婚。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好的,既然双方都要决定要结为夫妻,就必须有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谦让的决心。不要太以自我为中心,很多离婚的夫妻就是因为一方太自我,另一方觉得自己不被重视,才会闹离婚。结婚意味着自己想要和另一方组成一个家庭,愿意和他一起面对困难,如果一方只是想要另一方为他付出,自己却不给另一方付出的话,迟早会闹出矛盾的。人是需要精神寄托和支持的,没有了这些,那么就没有人想要结婚。无论是谁,都要有养活自己的能力和能够认清人的本事,在一个家庭中,双方也要相互理解和体谅。要能够体谅对方的难处,有困难要双方一起解决,不要把责任推给另一方。
离婚娃娃改名字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需要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2、选择适当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通过律师或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申请:根据选择的离婚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律师、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4、庭前调解:人民法院会安排庭前调解,希望夫妻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尽可能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5、庭审: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会安排庭审,夫妻双方需要在庭审中提交证据、陈述事实和诉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审理。
6、判决: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7、执行: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并完成离婚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认真考虑和慎重处理。在离婚之前,双方可以采取沟通、咨询、调解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避免走向离婚。如果必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孩子更改姓名的方式: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在我国公民个人改名字的时候是不需要交任何费用的,但是更改姓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改名字的条件。离婚后小孩判给谁户口就得跟谁户口迁给抚养权一方,父母离婚, 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如下:
1、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二、抚养费的数额:
1、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四、夫妻之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
4、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8、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综上所述,离婚纠纷中一方隐藏孩子的情况,可以通过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要怎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具体手续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 公安派出所 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男方同意吗改签之后给孩子换名字也是需要男方同意的吗?
答:答案是需要男方同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两个父母共同决定”,因此,离婚之后,改变孩子的名字,需要双方同意。步骤: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2.双方签订改变孩子名字的协议,确定孩子的新名字;3.双方到派出所办理改名手续,提交相关证件;4.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发放新的身份证。小贴士:在改变孩子名字之前,双方应该充分沟通,确定孩子的新名字,以免出现纠纷。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孩子变更姓名的条件
离婚后子女改名的具体程序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更名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更名的证明)。
2.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由双方协商一致提出书面申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子女户口本、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子女的生父母查找不到他的下落的,由他的父亲或者母亲出具保证书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更改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公安机关恢复。
3.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允许当事人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一)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变更姓名的;如果他的父亲和继母,或者他的母亲和继父要求改变他的名字,必须征得他本人的同意。
(二)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不满10周岁,父亲与继母,或者母亲与继父协商同意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三)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姓名变更,由其父亲或者继母决定,或者由其母亲和继父协商决定。
(四)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户口)相关证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离婚后更改孩子姓名的条件如下
子名称更改:
(1)婴儿名字改为学名;
(二)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同名同姓的;
(三)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再婚或者收养要求变更姓名的;
(四)名称中含有难以辨认的隐晦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5)姓名的谐音或含义容易误导、歧视或伤害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出家,成为世俗主义者;
(7)名称低俗不雅,违背社会公德的;
(8)其他特殊原因。
孩子改姓:
(1)因父姓或母姓之间的血缘关系;
(二)因收养改变姓氏的;
(三)因涉外婚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姓氏的;
(五)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
离婚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中国的离婚率近年来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离婚以后父母还要面对小孩改名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离婚后如何给小孩改名,需要何种手续。在现实生活中,孩子的姓名是经过父母二人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在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名字,必须经过再次的协商。所以,离婚后孩子的姓名的更改,是需要经过生父以及生母双方的同意的。
那么再取得生父以及生母的同意后,孩子应该如何改名呢?接下来就看看离婚后小孩改名的具体手续有哪些。
一、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二、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三、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
0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0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
0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应该由其父亲或继母(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0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