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现场鉴定,具体等级由专家根据等级鉴定标准进行确定,员工自己也可以进行估算。
医院一般无权鉴定,应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伤情(人身伤害等级)鉴定一般是公安机关设立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
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或重症、昏迷期间,法医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划分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法律主观:医院是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如果职工患上职业病的,医院可以出具相关的鉴定意见;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也是应当予以协助的。
伤残鉴定一般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有的医院可以做,有的医院是不可以做的。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